公屋申報機制「加辣」 民建聯:持有物業者應騰單位予更有需要人士

民建聯指,新機制能加強阻嚇作用,並防止濫用公屋資源。(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房屋委員會今日(24日)通過收緊公屋租戶的申報機制,公屋租戶須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包括是否持有本地物業等,並要求租戶須在本地置業後的1個月內申報。民建聯對房委會收緊相關機制表示贊成,強調公屋資源珍貴,持有物業者應騰出單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一旦虛報或會負上刑事責任,民建聯相信新機制能加強阻嚇作用,並防止濫用公屋資源。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認為新做法對居民不會造成太大的滋擾。他關注房委會有否足夠人手去核實相關資料,建議長遠而言應該加快電子政府的步伐,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資料可以互通,減省行政程序,將對市民的滋擾減至最低。

至於新機制只容許租戶為最多1名成年子女加戶,民建聯相信該項措施既能保留子女照顧年長雙親的美德,又能杜絕濫用公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