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及學生等6月19日起申請來港須申報刑事定罪記錄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入境處今日(24日)宣布有關簽證/進入許可申請的流程調整。由6月19日起,申請人必須在申請相關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時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記錄,包括受養人、外籍家庭傭工、輸入勞工、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

入境處指,是次調整並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亦不包括現時已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與同一僱主續約或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延長期限及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流程。就過渡安排,於6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不論申請人有否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記錄,入境處仍會處理該申請。

入境處強調,一直嚴格審批每宗簽證/進入許可的申請,並會不時調整工作流程和檢視申請所需的資料。

曾因捲入基因編輯工程爭議而被判囚的內地科學家賀建奎,今年初擬透過「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批核申請來港惹議,入境處於2月先後公布本港6個人才輸入計劃須申報刑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