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App扮炒內地股 騙徒首季呃逾7000萬

警方表示,今年首4個月涉內地股票投資騙案錄得79宗及損失7,174萬元。(香港文匯報記者曾立本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立本)網上社交媒體充斥各種各樣所謂「股神」和炒股「精英班」,部分更附上股壇名人的頭像作招徠,有如「28歲買兩層樓、30歲財務自由」的「打雞血」字句讓人熱血沸騰,但其中滿布騙局,特別是借內地經濟發展概念炒內地股內幕消息的騙案正冒起和急升。香港警方統計顯示,在今年首季造成4.87億元損失的809宗投資騙案中,單是炒內地股票騙案便有79宗,較去年同期急升,股民損失7,174萬元,相信升勢會持續。警方提醒市民,在可疑平台參與投資除有金錢損失外,也可能會觸犯內幕交易罪及洗黑錢罪。

較去年同期急升 警指參與者或犯內幕交易罪及洗黑錢罪

針對不斷有冒升趨勢的炒內地股票投資騙局,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和證券及期貨業界日前聯合透過傳媒向市民發出警示。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表示,近年在互聯互通的機制下,透過滬港通及深港通在香港投資內地股票已成為一股正向趨勢。歐美市場近期出現銀行危機、債務問題、加息進入最後階段等因素,資金在加速風險分散及對增長較高地區重新配置,因而由香港流入內地股市。

陳志華說,過去數月隨着內地經濟復常,內地作為2023年全球GDP增長主要動力來源,也吸引資金透過滬港通及深港通投資內地A股;以今年4月11日為例,當日的成交金額大增至1,566億元人民幣。他相信騙徒利用這些時事的大環境及投資內地股票熾熱情緒,誘騙投資者到虛假平台投資內地股票。

投資騙案升近4.5倍 累計損失60.8億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柯詠恩表示,香港的投資騙案持續上升,由2020年510宗至2022年的2,850宗,升幅接近4.5倍,累計損失高達60.8億元。今年首季1月至3月整體投資騙案延續升勢,受害人年齡介乎17歲至86歲,涉及不同年齡層和背景,合共損失4.87億元,佔今年首季整體詐騙案的損失金額達43%,其中升勢最明顯的新冒起的投資內地股票騙案,今年首4個月已接獲79宗,共損失7,174萬元,最大一宗損失451萬元。

踏入今年5月,一名70歲退休人士被騙去515萬元,反映此類騙案將續有發生。

在一般情況下,騙徒會先假冒本地持牌金融投資交易平台的股票經紀或者客戶服務員,再透過Facebook、IG和WhatsApp等社交媒體發出「致富脫貧」的誘人訊息,聲稱會有內地股票的內幕消息,並有保證回報20%至50%的內地股票推介。

當受害人點擊訊息後,就被加入即時通訊軟件群組內。騙徒再深入誘騙,訛稱可以買到滬港通及深港通買不到的內地股票,誘騙受害人一齊炒。當受害人參加計劃後,騙徒便向受害人發送超連結,點擊下載虛假的投資流動應用程序(App),並在網上交易平台開設戶口。

製造假升「釣大魚」 提取本金關賬戶

其中最可疑的是,騙徒叫受害人匯款到一些私人銀行戶口,而不是騙徒賣廣告時宣稱的證券商戶口。有時騙徒會讓受害人按「貼士」自行操作買賣,但騙徒在平台上製造假的升幅,為了「放長線釣大魚」,初期會讓受害人提取部分利潤,以取得受害人信任。

不過,實際上,假投資平台所顯示的資產值只是無意義的數字,直至受害人加大投資額到一定數目,騙徒就會禁止受害人提取本金和回報,最後關閉其賬戶。

警方提醒市民,在香港從內幕人士取得資料或消息,藉以買賣或使其他人買賣有關股份或衍生工具,從而牟利或避免虧蝕,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五百七十一章《證券及期貨條例》中291條的內幕交易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元。此外,由於涉內地股票投資騙案的可疑平台資金來源成疑,市民如在可疑或不明來歷的投資中交易及提取現金,有可能會觸犯洗黑錢罪名,最高可判監禁14年及罰款港幣500萬元。

投資騙案相關數字一覽

投資內地股票防騙貼士

◆切勿隨意點擊可疑短訊、電郵或網頁內的超連結,避免登入相關網站或下載附件

◆應透過已註冊投資機構投資滬港通和深港通

◆在各類滬股或深股中,僅有A股及ETF獲納入滬港通及深港通,其他產品類別如B 股、債券以及其他證券不包括在內

◆可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網頁,查閱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

◆如果對方要求存款至個人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這極有可能是騙案

◆在香港從內幕人士取得資料或消息,藉以買賣或使其他人買賣有關股份或衍生工具,從而牟利或避免虧蝕,可能會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的內幕交易罪,應提防「內幕消息」的宣傳伎倆

◆使用守網者網站「防騙視伏器」或「防騙視伏 App」手機應用程序,查核可疑電話號碼、網址或收款賬號

◆提醒親友慎防受騙。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 18222」熱線查詢

資料來源:香港警方及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