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原來美國也有煽動罪? 暴動不是美麗風景線嗎?

稀思路/筆是機場

黑暴運動期間,我哋身處香港,不斷睇到不同地區都出現暴動,筆者試過戴住小朋友出去食飯,都遇着暴徒準備「圍攻」警署;而喺香港之外,我哋又會睇到好多同香港無關嘅外國勢力,不斷為黑暴分子吶喊助威,一時話唔可以掉低香港示威者,一時又話要同香港人「同行」,唔講以為暴動、傷人以至縱火都係合法咁。但如果暴動發生喺外國,係咪都會變成自由嘅一種表現而免罪呢?梗係唔係啦!日前就有新聞,美國極右組織成員,因為有份參與前年1月6日嘅國會山莊暴動,被裁定合謀煽動罪成,據講最高仲可以判監20年。乜美國唔係好自由嘅咩?

經過大約4個月嘅審訊,被指係極右組織「驕傲男孩」嘅前領袖塔里奧同其他3人,就被指試圖喺2021年1月6日,阻止國會認證拜登為美國總統,雖然當日塔里奧唔喺首都華盛頓,但有成員指控佢有份指揮襲擊國會山莊,最後塔里奧等四人合謀煽動罪成立,另外仲有一人嘅相關控罪未有共識,法官指示陪審團繼續商議。

呢單發生喺美國嘅法庭新聞,其實相當值得我哋去「研一研」,正當外國勢力喺度玩大合唱,全力支持攬炒派搞嘅黑暴運動時,其實佢哋所支持嘅,係一場又一場嘅暴動,如果暴動係「無問題」,咁美國一班示威者衝擊國會山莊係咪無做錯?唔係,只係包括美國在內嘅外國勢力,一直都係玩雙重標準,罪案發生喺中國包括香港,如果係反政府活動,佢哋可以支持;但如果罪案發生喺美國以至英國等,其實外國勢力嘅執法部門,執法力度更大,判刑可能咁重,所以,外國勢力支持黑暴,純粹因為政治,與正義、公平同公正都無關係!

筆者仲睇到一點,就係今次國會莊暴動,一名主被告(塔里奧)唔喺事發地方,一樣被判罪成。其實喺香港,終審法院亦曾裁定,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被告人是否身處現場,均可以按「從犯罪行」懲處,香港同美國雖然係唔同嘅司法管轄區,但對於暴動相關罪行都有接近或類似嘅法理;由此可見,美國政客會唔會唔知香港一班暴徒犯緊法?當然都係唔會,佢哋只係基於想打擊中國,而埋沒良心啫!

仲記得黑暴運動最猖狂之時,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以「一道美麗的風景線」形容黑暴,如果呢個講法係啱嘅,咁美國國會山莊暴動,又係一條點嘅「風景線」呢?當時,有指佩洛西喺美國國會被困將近5小時,忙住打電話搵救兵,甚至想「打」特朗普。筆者唔知大家相唔相信因果,呢個世界有時就係,你做一件事,例如鼓勵人犯法,他日可能自己都會遇到相似嘅事情,今次美國國會山莊案有人被定罪,筆者唔會話係政治犯,亦唔會話係政治打壓,因為有啲嘢大家都知係犯法同錯嘅,一直只係美國政客雙重標準,間接煽動或鼓勵香港嘅年輕人上街,害咗無數嘅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