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炸彈案 |中學生主腦認策劃恐襲 謀犧牲同黨作「人肉引爆器」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警方國安處於前年偵破「港獨」組織「光城者」對法院、過海隧道及公共交通工具施以炸彈恐襲的計劃,其中6名中學生成員昨日在高等法院認罪。案中被告、男學生何裕泓承認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其餘5人則承認交替控罪「串謀爆炸罪」。案情首次披露,時年17歲的中三男生何裕泓是炸彈行動組主腦,全盤策劃行動大綱和製造炸彈,派獎金招攬同黨遙控引爆炸彈,若不成功就犧牲同黨作「人肉引爆器」,聲言要製造社會轟動及輿論,引起國際關注,以破壞香港穩定,事成後安排成員潛逃英國及台灣,及以「浮城」名義承認責任,並在海外繼續遙控行動。
是案6名認罪被告現年17歲至21歲,分別為案發時18歲的郭文希、17歲的何裕泓、19歲的歐文、15歲的陳綽軒、羅啟穎及18歲的蘇穎貞,當時同為中三至中六學生,均沒有案底。
6人被控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指,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間,6人在香港一同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主腦何裕泓承認此罪,其餘被告否認此罪,但承認交替控罪、《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女生郭文希於去年承認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教導所。
據承認案情透露,綽號「連儂哥」的何裕泓為恐襲主腦,負責策劃及招募他人加入炸彈計劃,主責製造爆炸物、烈性炸藥TATP、簡易爆炸裝置及炸彈。他和其同學歐文租用旅館房間製作炸藥,又招募陳綽軒、羅啟穎及蘇穎貞參與。
案中另一主腦為綽號「阿零」的張昊揚,由郭文希和其男友陳凱量介紹給何裕泓認識。張負責提供資金贊助,向何裕泓提供炸藥原料及教程資訊,招募他人參與及實施計劃時「把風」。
部分被告曾到法院踩線
2021年6月至7月,歐文及陳綽軒先後到觀塘法院大樓、屯門法院大樓、觀塘三山國王古廟等目標實地勘察拍照,過程被閉路電視鏡頭拍下。羅啟穎答應在收取報酬後放置炸彈在目標地方,蘇穎貞則負責採購必需的化學品,如雙氧水及鹽酸,以供何裕泓製作TATP。
案情透露,何裕泓2021年2月一次飯聚中稱:「想做一件大事,引起全香港人關注,去喚醒香港人嘅抗爭意識。」他指派他人招募哨兵,購買及運送「鬼電」、儲值卡及電腦硬碟等,提出每名參與者可獲獎金1,000元。張昊揚在2021年6月承諾資助何裕泓購買炸藥原料,並協助他事後乘飛機離開香港。張把4萬元現金放在一個信封內,放在奧海城廁格讓何裕泓自取,以免被警方發現。
稱「污糟嘢總要有人做」
根據何裕泓的計劃,陳綽軒在2021年7月10日至20日期間負責運送及放置炸彈到觀塘法院大樓,何會給陳一個載有炸彈的行李箱或背包,放在觀塘法院6樓大堂的回收箱內,再用電話遙控引爆,成事後有車接載他到機場,之後逃往英國。若引爆失敗,就要指示羅啟穎前往法院引爆炸彈,而羅事前並不知情。陳綽軒不同意將羅啟穎置於危險之中,何裕泓則說服陳綽軒:「做大事一定會有人犧牲,污糟嘢總要有人做。」若引爆成功,他們會以「浮城」名義承認責任,可以「成名」及獲得認可,並於日後繼續利用「浮城」之名實施爆炸計劃。
何裕泓另計劃在2021年7月初在屯門法院大樓實施爆炸。根據搜獲的何裕泓筆記,何為計劃設下「死線」,即7月7日至15日實施,但何稱自己被警方追查,故計劃需要無限期延遲,並打算7月23至26日離開香港,繼續在境外遙控成員實施計劃。
政府大樓警總等成針對目標
何稱,實現計劃的日子必接近國慶日,以製造混亂,破壞國慶氣氛及「令奧運取消及延期」,事後成立發言組織及平台,讓各界知道他們的存在和威脅。其筆記詳細記載何的針對目標,包括路邊垃圾桶、馬路、過海隧道、政府大樓、警察總部、交通工具、法院大樓等地方等,以及不同炸藥和不同化學效應。
狂言提升至「革命」層面
警方在2021年7月5日上門拘捕何裕泓,並檢取他8本筆記本及一疊紙張。內容顯示,何指明行動地包括「破壞香港之穩定結構」、「促進中共與各方的矛盾」、「嘗試引發骨牌效應」及「事後順水建立反抗組織」,更定出實現計劃大綱,包括行動性質、時機、期望效果、「尋找參與者,資源,媒體平台,及收集情報」、「實踐計劃,製造輿論,發行低風險活動」、「控制火候,避免走漏風聲或驚動對方」、「正式行動,暫以破壞政府合署/完全佔領該區域/完全擊退該區警力為成功基準」、「事後製造輿論,形象化當次活動的行為及象徵意義,以引領風向開創新抗爭模式,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提升團隊的說服力或能獲得資助並持久發展」。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示先替兩名現年17歲男生及蘇穎貞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5月25日聽取求情,但強調現階段所有判刑選項均有可能,而其他被告他則傾向判處監禁。
特稿:「賢學思政」勾連「光城者」 黑暴餘毒恐滲校園
據庭上披露的案情顯示,本案6名被告大多在修例風波期間認識,有些是鄰居、朋友或同學,而且當時都是學生,反映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黑暴和「港獨」雖被警方重拳打擊,但黑暴餘毒及荼毒青少年學生的潛在威脅仍存在,甚至進入大學和中學校園。
案中女被告郭文希與主腦之一的何裕泓於2019年底至2020年初相識,並互相追蹤對方Instagram。2021年,郭加入「光城者」。被告歐文和何就讀觀塘同一間中學,同年經何結識郭,三人在一次飯聚中談起涉案計劃的念頭,後來郭和何經常在Telegram討論計劃,包括使用烈性炸藥TATP。
其後,何四處物色放置炸彈的人選,曾在校園招攬女同學,但未知是否成功。後來,何招攬了陳綽軒,陳又介紹友人羅啟穎給何。何給了500元予羅,又要求陳令羅花光該500元,令羅沒有藉口退出計劃,惟羅並沒有使用該500元,直至警方搜屋時檢取該張紙幣。何曾邀請同校另一女生協助放置炸彈,稱他可以資助她到台灣讀書,但未有透露女生是否參與。
案情透露,何裕泓就讀學校姓蔡的化學老師察覺何受到修例風波影響,思想變得激進,曾表達對政府及警方不滿,又提到海外炸彈襲擊。何又向蔡老師詢問如何製作炸彈及如何存放高濃度雙氧水,更透露計劃在法院大樓廁所放置炸彈,成事後逃往台灣,並向老師借5,000元,惟老師拒絕回答何的詢問,也沒有借錢給何。
另一名涉嫌主腦張昊揚,在2021年2月至4月因為代表「賢學思政」與「光城者」代表「和談」,因而認識「光城者」的成員。張退出「賢學思政」後,經常與郭及「光城者」成員討論使用炸彈和武器等。有人提到成立激進政治組織「矢名」,又計劃聯繫不同大學學生會,利用他們的影響力和網絡去支持和資助反政府行動。身為「光城者」成員的郭文希,遂將張介紹給何裕泓認識。何把他的計劃告知張,張承諾會提供金錢資助和協助何在成事後離港。
資料顯示,警方在「光城者」炸彈案中,至少共拘捕15人,其中8人被起訴,現有6人認罪。
保安局譴責有組織抹黑警方取證行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前日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檢取一件與一宗涉及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的有關證物。保安局昨日表示,將違反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的人或組織繩之以法,是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應有責任。警方的行動乃彰顯公義。就是次取證工作的有關案件,調查工作一直在進行中,而根據調查發展進行取證以協助推展有關案件,合法合情合理。
就有組織企圖混淆視聽,假借藝術自由為名,要求歸還有關證物,並對警務處的合法執法行動作出無理譴責和惡意抹黑,保安局發言人批評這完全是漠視法律、罔顧法治精神的行為。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處理有關案件。有關組織必須立即停止不符事實的指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上午接受一個電台訪問時表示,警方國安處取走相關證物,是調查到某個階段就要採取的行動,現時不方便談論個別案件的細節,但強調警方會鍥而不捨調查任何案件,一切以法律及法庭程序為依歸。
他指出,香港國安法落實後,社會大致已回復平靜,然而美西方國家仍抱以「零和遊戲」心態,打壓其他國家地區的發展,從而維持他們國家的霸權,挑起事端和鬥爭。因此,香港必須居安思危,積極維護國家安全。
(來源:香港文匯報A07:港聞 2023/05/07)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