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車北上」7舉措便民 駕車跨境通行更便利
(大公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港車北上」自6月1日起接受申請,7月1日起可駛入廣東。廣東省公安廳今天透露,實施七項便民惠民舉措,車主辦事更方便,駕車跨境通行更便利。
一是申請條件更寬鬆。實行「1人1車」,1輛車可配2名駕駛人。香港車主只要年滿18周歲、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本人名下登記持有1輛香港機動車(車長小於6米且含駕駛人座位數不超過8座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就可以申請。沒有配額限制,沒有投資納稅及特定身份等條件限制。
二是來往內地更自由。香港單牌車可以直接進入內地,不需再掛金屬號牌。電子牌證有效期與所購買的內地交強險有效期掛鈎,最長不超過1年。車主可自由選擇往來內地時間,在牌證有效期內香港機動車經預約可以多次入出內地。
三是辦牌手續更簡化。申請免填表、免複印。香港機動車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免予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四是海關備案更便捷。對符合條件入境的香港機動車實施「免擔保」政策,海關備案手續融入「港車北上」整體申辦流程,車主無須到海關辦事窗口提交資料或申領單證,實現海關備案手續無紙化、網上辦理。
五是邊檢備案更快捷。實現邊檢部門備案無紙化、數據共享共用,對已辦理粵港澳跨境駕駛人邊檢備案手續,或者在全國任一口岸辦理過邊檢快捷通道採集備案手續的駕駛人,無需再現場採集備案。
六是車輛通關更順暢。車輛在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通關實施「一站式」驗放模式,車輛只需一次停車即可完成海關、邊檢驗放手續。
七是網辦交通違法和輕微事故更省事。香港機動車及其駕駛人在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後,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處理機動車非現場交通違法,快速處理輕微交通事故,便利香港車主在內地駕車出行。
廣東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依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香港機動車只能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車輛在廣東行駛期間,須懸掛香港車牌,不得超過牌證有效期,每次入境後連續停留不得超過30天,每年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香港機動車車主應當遵守《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香港機動車及其駕駛人負有管理義務並承擔法律責任。對香港機動車車主或者駕駛人違法違規行為,除依據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外,還將註銷相關備案手續,限制或者不予受理新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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