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外牆改櫥窗 樓上舖多亂象
(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蘇荣)香港寸金尺土,樓上舖僭建無處不在!近年旺區舊樓低層住宅多已變成樓上舖,業主為提高租值,往往拆去外牆,擅自改裝落地大玻璃的櫥窗以吸引街上人潮,租金隨時兩萬變三萬元。大公報記者近日巡訪了多區,發現這類「危險櫥窗」樓上舖非常普遍。
有建築測量師及律師指出,未經認可人士審批及向屋宇署申請,擅自改大窗戶,均屬非法僭建,或影響樓宇結構。一旦發生意外導致他人受傷或物件損毀,業主將要承擔責任。有立法會議員希望政府加強執法和宣傳,提醒業主,防患未然。
本港經歷三年疫情,社會回復正常,店舖租金亦漸回升,樓上舖愈來愈受歡迎。遊客區的尖沙咀和旺角,細窗改大櫥窗尤其普遍。在尖沙咀加拿分道集友大廈有大型髮廊臨街的牆全被拆去,改成長達十多米的落地玻璃大櫥窗,非常通透、吸睛。在金巴利道的美園大廈位於騎樓上的婚紗禮服店,同樣被人拆去外牆,改成橫跨舖面6、7米闊的大櫥窗。在金馬倫道的金馬大廈有2個相連的樓上舖,同樣被改成落地大櫥窗。這些樓上舖櫥窗,與同座樓層未改的窗戶對比,明顯見到與眾不同。
牆體殘舊 觸目驚心
在旺角西洋菜街46號及48號大廈的1樓和2樓,共有7間相連的樓上舖玻璃窗,被人改大或改成落地大櫥窗,目測所見承托大櫥窗的牆體明顯殘舊,似乎已飽經歲月,恐有隨時塌下之虞,令人觸目驚心!
在水渠道長寧大廈1樓有髮廊更將轉角的牆拆去,改為長度約十米的弧形落地大櫥窗,從街外對比樓上的單位,可見大櫥窗明顯是由拆去全幅外牆改建。在西洋菜街67號1樓有髮廊同樣將成幅外牆改成落地玻璃大櫥窗,店員和客人一目瞭然。
在亞皆老街67號的1樓及2樓,分別是健身中心和髮廊,兩間舖的外牆明顯被改成大櫥窗,其中健身中心的落地大櫥窗闊6、7米,承托玻璃的外牆明顯老舊,鏽跡斑斑,甚至可見鬆動的空隙,店內人員不時在窗邊舉持器材操練或來回走動。一旦因年久失修或不慎被人撞擊,隨時令玻璃碎裂,或連人帶玻璃墮下,傷及途人,後果不堪設想。
在港島旅遊區的灣仔及銅鑼灣一帶改裝情況同樣普遍。在駱克道約1公里長的路段,記者發現有10座大廈有10多間樓上舖被改大玻璃窗,大部分都被改成落地大櫥窗,當中以髮廊及按摩店最多。誇張的是,在謝斐道518-532號大廈的1樓,有8個相連的樓上舖外牆,全被改成落地大櫥窗,每個跨度至少5、6米闊,非常搶眼。
仿如中空 非常誇張
相比港島和九龍的鬧市,新界各區也不遑多讓。在荃灣眾安街90號1樓,有大型髮廊將臨街的三幅外牆全部拆去,改成有15、16米長的弧形落地大櫥窗,從街外看,成間髮廊仿如中空,彷彿成座大廈二樓以上只以玻璃承托般,非常誇張。
在大圍的積富街大圍村西巷,連續有3間樓上舖改成落地大櫥窗。上水、元朗、屯門的情況同樣普遍。在上水馬會道184號1樓有髮廊將曲尺形的外牆拆去,改為大櫥窗。在新發街、新樂街及龍琛路也有多間樓上舖改大櫥窗,在新樂街的樓上髮廊,見不時有人靠在櫥窗邊休息,一旦櫥窗墜下,後果堪虞。
在元朗的大棠路、安寧路、西堤街、福康街以及屯門,同樣都有不少樓上舖將細玻璃窗改成大窗或落地大櫥窗。在屯門鄉事會路28號冠興樓1樓,有診所及物理治療中心的玻璃窗,明顯比樓上單位的玻璃窗大了一倍多。
租金大增近半 業主鋌而走險
對於樓上舖涉嫌擅自改大玻璃窗的亂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相信有部分店的大櫥窗是經過認可人士申請再改建,部分則可能是未經專業認可人士的結構計算改建,屬擅自改動,當中可能有部分經營者或業主,在未必太清楚相關條例而擅自改動。他促請相關部門加強檢查和宣傳,並要經常發信提醒業主,要符合法例才能改動,以免墮入法網。
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主席李景亮表示,出現多區樓上舖僭建玻璃窗的情況,主要有幾大原因:一、因為地舖租金昂貴,所以衍生樓上舖,初期樓上舖租戶都會在外牆掛上招牌吸客,及後多了業主或租客將原有窗戶改為大玻璃窗後,發現更吸引街上人流上樓幫襯。二、以同樣尺寸單位、樓層計算,將臨街的細窗改裝成大玻璃櫥窗後,租金可以按現在市場價租金調高約50%,此誘因令更多業主或商戶違規改建。三、如單位或商舖有類似改建,地產代理在簽合約前,會同租客及業主溝通解釋相關意外風險及保險問題後,才會簽約。
擅裝落地玻璃 防火抗撞能力成疑
註冊專業測量師(建築測量)劉啟勁看了大公報記者巡查的圖片後表示,樓上舖改大櫥窗的情況非常普遍,當中有部分可能有向政府入「圖則」獲批而改動,有部分則可能並無「入則」,屬擅自亂改。如未經批准而作改動,均屬非法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按法例要求,如要將窗戶改動,需要委任認可人士或結構工程師入則處理,又或由建築專業人士根據小型工程的規管制度去做改動,否則,將會觸犯法例。
倘作改動 先入則評估
不少樓上舖的改動通常都在露台上進行,將半開放空間結構的矮牆及窗戶組成,當將原有的牆身拆除,將玻璃窗面積擴大後,如新做的櫥窗未經專業人士對結構的計算擅自改動,一旦室內的人不小心撞到櫥窗,有機會連人帶玻璃跌出街外,非常危險。另方面,這些擅改的玻璃櫥窗如未經有效的風力抗壓等設計,在極端天氣下,可能難以抵禦而發生意外。另外,原先的樓宇設計,露台的牆身可能會有耐燃物料,如改動時用了非耐火物料,一旦發生火警,將未必能發揮阻燃作用,令火勢容易蔓延。
作為業主或店舖擁有人,如要改動玻璃窗,程序上首先要委聘認可人士入則申請,如當中牽涉到改動樓宇結構,就需要註冊結構工程師先作計算及評估。申請改建審批需時約三個月起,視乎實際情況。如大廈牽涉到古蹟問題,改建整體計劃就要經「古物諮詢委員會」取得同意,方可開始向屋宇署申請審批。
僭建可「釘契」 違清拆令可判監
大公報記者向屋宇署查詢對玻璃窗的違規改建檢控數字,該署回覆指,沒有處理窗戶違規改建的統計數字。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屋宇署可追討拆卸費
曹希聖律師表示,根據建築條例,擅自改大窗戶,而沒有經認可人士審批及向屋宇署申請,均屬非法僭建,違反法例。一般檢控程序,會由屋宇署發出警告信予業主,再於屋契上「註契」(俗稱釘契),被「釘契」後將影響樓宇價值。而「釘契」亦有限期,當期限屆滿後通常有二種情況:第一:由屋宇署派人拆卸,再追討業主所有費用。第二:向業主提出刑事檢控,並根據僭建情況量刑。另外,據「大廈公契」及建築物條例,可被所屬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處提出民事訴訟。
一旦僭建物發生意外,導致他人受傷或物件損毀,業主將承擔所有責任。假設僭建物發生意外,而該僭建物由租客擅自建造並導致上述情況,業主也要承擔所有責任,但租客法律責任或賠償成分則要視乎租約內涵括的條款。
(來源:大公報A7:港聞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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