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留言嘲諷殉職女警 前男警煽動罪囚10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於2021年9月追截走私船墮海殉職,時任警員的被告則在警方專頁Facebook發布「抵死」等言論。受審後被裁定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西九龍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昨批評被告毫無悔意,判刑須具阻嚇性,終判入獄10個月。辯方申請被告保釋等候上訴,但被香官拒絕,需即時服刑。

被告崔駿民(26歲),案發時駐守馬鞍山軍裝巡邏小隊,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即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港於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本港司法及港人之間的不滿或離叛。被告在案發後兩個月離職。

香官在裁決時指出,2019年開始的修例風波中,網上廣泛以「狗」稱呼警員,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社會氣氛緩和,但餘波未了,敵對情緒、暴力行為,一觸即發。被告在擁有50萬訂閱的警方Facebook專頁留言,刻意在留言中表露警員身份,除增加可信性、增強煽動效果外,亦打擊警方公信力,以及影響政府管治威信,罪責嚴重,故判刑須具阻嚇性。考慮其還押期間依舊向感化官堅稱沒有煽動意圖,否認控罪,反映他毫無悔意。遂採納10個月量刑起點,沒有任何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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