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藥店「兩變錢」收10倍價呃內地客 海關拘兩店員

香港海關打擊藥店不良營商手法。(直播截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海關今日(20日)拘捕兩名藥店男店員,他們涉嫌使用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銷售中藥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內地男遊客舉報,指佐敦一間藥店的店員涉嫌以誤導手法令顧客相信中藥材是以兩計價。當有關中藥材被磨粉後,店員才表示是以錢計價,與預期價格相差10倍。

海關表示,受害人在佐敦一間藥房購買中成藥,職員向他推銷中藥材「金聖果」,價錢牌上標示售價「$380」,但未有顯示計價單位。受害人遂向職員查詢,惟職員一直迴避查詢,並誤導受害人以為貨物以兩計價,預計總價錢約1000元。及後職員在受害人付款前,「先斬後奏」將中藥磨成粉末,並將總價錢為一萬多元告知受害人。受害人與職員爭論,拒絕購買,但職員稱藥材已磨成粉,最終受害人只好花5000元購買。

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該藥店的兩名男店員,年齡分別為34歲和35歲。案件仍在調查中,兩名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十分關注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誤導旅客購物的情況,一直設有快速行動隊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緊急投訴,並會即時轉介有關個案予調查人員作優先處理。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留意商品的計價單位,並要求更詳細資料,包括所選商品的總價格,再作交易決定。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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