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打擊店舖阻街 申訴署倡引累進罰款

北角春秧街部分蔬果商戶霸佔行人路擺放貨品。(大公報記者 鍾佩欣 攝)

(大公報 記者 鍾佩欣)店舖貨物阻街問題普遍,霸佔行人路,對市民造成不便及安全隱患,也影響環境衞生和市容。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出食物環境衞生署針對「阻街黑點」巡查次數多,但檢控數字少,每日平均只有0.1宗檢控,及發出0.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成功檢控的阻街店舖平均只被罰款1000元,批評執法力不足、罰款阻嚇力不足,對重犯者罰則亦無阻嚇力。大公報記者昨日到申訴專員點名的「阻街黑點」現場直擊,見到有店舖仍將貨物放到門外,街坊擔心阻街問題故態復萌。

申訴專員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引入累進式罰款機制,增加阻街的違法成本。食環署表示,全數接納和積極跟進申訴專員提出的建議。環境及生態局已展開相關法例檢討。

申訴專員公署審視及巡查四個「阻街黑點」,包括荃灣河背街及川龍街、旺角花墟、深水埗順寧街及醫局街、北角春秧街。以深水埗順寧道及醫局街一帶為例,公署指食環署在2018至2021年,每日平均巡查四次或以上,但每日分別平均只有0.1宗檢控,及發出0.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檢控數字低,理應反映問題不嚴重,但食環署接獲的非法霸佔或阻街投訴數字不跌反升,由2018年的124宗,升至2021年的426宗。

深水埗順寧道一帶商販漠視警告橫額,收市後將發泡膠箱棄置在路旁。(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每名重犯者平均違例7.5次

公署並稱,食環署對不同分區的巡查及執管力度不一,「巡查少但執管多」,旺角花墟2021年巡查789次,檢控/罰款數字高達1344宗,深水埗區巡查1825次,檢控/罰款數字只有169宗。

「重犯個案有13208宗,但重犯者有1760人,每名重犯者平均違例7.5次。」趙慧賢形容數目驚人,顯示條文對屢犯者欠缺阻嚇力。而且「阻街條文」成功檢控的阻街店舖,每宗平均只罰款約1000元,較定額罰款1500元低,阻嚇力不足 。

政府去年七月成立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工作包括打擊店舖阻街問題。申訴專員趙慧賢稱,近日派員再到有關黑點了解,「發覺真的是有改善,當然都會有違規情況,但阻街情況的確有改善。」店舖阻街涉及食環署、路政署、環保署等七個跨部門協作,公署建議環境及生態局、食環署考慮修訂有關打擊店舖阻街的法例,包括提高罰則、引入累進式罰款機制、研究賦權食環署人員移除和檢取阻街貨物等;建議民政總署統籌聯合行動。

春秧街街坊憂死灰復燃

大公報記者昨日到北角春秧街,大部分商戶沒擺放貨物到行人路上擺賣,但仍有個別蔬果商戶將生果、蔬菜放到行人路上叫賣。有商戶說,過年前政府人員每日巡查,不明白為什麼仍有檔戶「那麼囂張」。街坊方先生形容現時感覺良好,「真的乾淨、整齊了不少」,但擔心問題死灰復燃,期望政府多加巡查。

在旺角花墟,大公報記者見到店舖阻街情況仍然嚴重,大部分商戶肆無忌憚將商品放到行人道,部分盆栽、垃圾紙皮箱等直接放在馬路。市民陳小姐認為這是花墟特色,並說已經「較之前放得整齊一點」,但仍期望政府多巡查及監管。

食環署稱,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重點打擊店舖阻街,現時多區情況已顯著改善。食環署會繼續連同警方嚴厲執法,並積極跟進申訴專員的建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執法成效。環保署表示,會繼續多管齊下改善環境衞生,包括與相關部門和持份者通力合作、加裝攝錄機監察非法棄置廢物的黑點,並持續檢視措施和成效。

政府早前公布,有意把亂拋垃圾、店舖阻街罰款由1500元分別增至3000元和6000元,預計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民建聯九龍西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政府須加快修例落實,並必須有嚴謹的執法管理措施。

村屋僭建 近四成未遵清拆令

「屋子好好的,為什麼加一點東西上去?想屋子大一點。」早在10年前,屋宇署廣告都有呼籲村屋業主,不要僭建,但直至2023年新界村屋僭建物依然存在。

報告批屋宇署沒積極跟進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報告指出,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共5384張清拆令中,約37.4%期限已屆滿但仍未獲遵從,未有積極跟進部分個案。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屋宇署執法力度不足,所需的執法工作或已超出其承受能力,建議應全面檢討現有資源運用。申訴專員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共11項建議,獲大致接納。

公署舉出兩個例子,批評屋宇署的工作效率過分緩慢。屋宇署於2013年發出清拆令前,已知悉業主離世,惟2016年才查找遺產管理人資料,其間指示顧問公司視察、要求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資料等,擾攘五年,直至2021年才向遺產管理人發清拆令。

另一案件是天台及地下正在加建僭建物,屋宇署在發出第一封警告信五年半後,才發出第二封警告信,公署批評做法會令業主誤以為不遵從清拆令,亦不會有法律後果。

公署表示,過去十年共有972宗成功入罪的個案,平均罰款僅約9500元;而持續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再被判罪成的平均罰款只增約1400元;判監個案只有9宗。趙慧賢指出,現時法例一經定罪,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不遵行命令期間,每日可罰兩萬元。她認為屋宇署應加強對持續違規業主的檢控,以提高阻嚇作用。

(來源:大公報A4:要聞 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