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康獲委任常任裁判官 明起生效

司法機構委任林子康為常任裁判官。(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司法機構今日(10日)宣布,委任林子康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任命於2023年1月11日起生效。

林子康於1985年在香港出生。2007年在英國杜倫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2008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9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在香港開始私人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