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 | 全力支持人大釋法 「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卓永興表示全力支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解釋,並確信有關決定必助力鞏固和完善「一國兩制」,令其行穩致遠,令香港長期更繁榮安定。(直播截圖)

文/卓永興

12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就行政長官11月28日建議中央釐清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不具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工作一事,通過了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解釋的要點如下:

一、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特區法院在審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問題發出的證明書;

二、不具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的問題,屬於第47條規定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

三、根據《國家安全法》第14條,國安委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有關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受司法覆核,特區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均應尊重及執行;

四、如果特區法院沒有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有關證明書,特區國安委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的法定職責,對該等情況和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的常設機關,按憲法和香港國安法對有關法律的解釋,具權威性及約束力。是次解釋既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的釋法權,亦無損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實乃國家全面貫徹「一國兩制 港人治港」最高原則的典範。

此外,是次釋法有效利用香港國安法的適用條文解決特區的重大爭議,也進一步明確和突出國安委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權責,對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和穩固特區的法治有重大意義。

作為特區政府的政務司副司長,我全力支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解釋,並確信有關決定必助力鞏固和完善「一國兩制」,令其行穩致遠,令香港長期更繁榮安定。

(作者為政務司副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