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各界:堅決支持人大釋法 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各界人士紛紛表示,堅決支持人大釋法決定,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今日(3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對此,香港各界人士紛紛表示,堅決支持人大釋法決定,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九龍社團聯會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經慎重審議,最終表決通過釋法,明確特區國安委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職責;明確特區法院審理國安案件的相關認定問題;明確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法資格的海外律師代理國家安全案件需要認定的問題。是次釋法釐清國安立法原意,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破解重大爭議、履行國家安全憲制責任提供明確法律依據。人大釋法不僅無損香港特區現有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亦對鞏固特區憲制秩序,築牢「一國兩制」根基意義重大。

香港濟南聯誼總會會長麥家榮表示,是次釋法釐清了香港國安法中如何認定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及國家機密的法庭程序,即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亦可幫助法庭作出判決。這是進一步完善香港法庭程序的舉措,彰顯了中央對港的管治能力和管治自信。二十大報告提及「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是次特首提請人大釋法釐清了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和完善了香港的法庭程序,有助於進一步維護國家安全和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

第七屆立法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指,是次釋法有助於進一步促使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和制度有效銜接,是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措施,是確保香港國安法得以準確實施的重要舉措,對香港特區具有積極意義。全體立法會議員將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國安法的全面準確落實,以及支持香港特區各機關部門正確理解其職責,共同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發表聯合聲明,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釋法,全體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表示堅定支持和完全擁護。聲明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是香港國安法的專屬解釋機關,所作法律解釋與香國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其合法性、必要性和權威性不容置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必須遵從和落實。聲明稱,釋法釐清立法原意,回應了廣大香港居民的強烈呼聲,將有利於保障「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正確貫徹實施,有利於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非常及時也十分必要,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聲明稱,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將團結一致、履職盡責,全力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在行使各自職權中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職責,支持特別行政區及時修改完善本地相關法律,使其得以充分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堅決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實踐沿着正確軌道前行。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山東社團總會會長朱新勝指,此次人大釋法合法合憲,不僅明確了相關條文的法律含義和原則,而且對於進一步完善特區國安法執行機制、保障香港國安法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朱新勝認為,只有香港國安法的權威,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從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香港社會才能回歸安居樂業的美好環境,齊心聚力謀發展,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繼續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張學修表示,全國人大常委釋法合情、合理、合法,維護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堵塞漏洞,今後在國安法實踐過程中,若再遇到此類具有爭議的問題,都明明白白、有法可依了。我們相信,在中央的支持下,在國安法的守護下,在特區政府的努力下,香港必將迎來更好的明天

全國政協委員蔡黃玲玲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明確了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含意,為現存挑戰香港司法制度的重大爭議一錘定音,長遠保障了香港的利益、維護了國家的尊嚴,決定必然受到市民壓倒性支持和歡迎。人大釋法是持續完善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體現,為「一國兩制」保持活力注入能量,對香港的長治久安土起了積極的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李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礎和法律依據,是確保香港國安法完整準確實施、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的必要之舉。

自由黨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明確了相關條文的法律含義,以確立原則。自由黨將一如既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這次人大釋法是有正當性和必要性,通過釋法,可妥善解決涉及國安法案件是否允許外國律師介入的問題,確保國安法得到全面淮確貫徹實施,達到 「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目的,更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合憲合法,合情合理。促請特區政府根據這次人大釋法的解釋內容,積極考慮就《法律執業者條例》 提出修訂,並呼籲廣大市民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良政善治,長治久安,讓「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自由黨副主席陳曉峰律師表示,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14條和47條的釋法精準到位,一錘定音,解決了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問題並提供了切實可行合情合理合憲合法的解決方式和路徑,有助確保「一國兩制」能夠貫徹落實行穩致遠,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每一位公民皆有責任保護國家安全。

工聯會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決定,指今次釋法有其必要性、緊迫性、正當性以及合法性,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和目的,解決了在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同時也符合「二十大」所指,香港有責任主動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制的要求,相信有關釋法有助進一步確保國家安全、香港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社會將得以摒除紛爭,齊心聚力謀發展,讓市民樂業安居。今次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是在關鍵時刻撥亂反正、息紛止爭,國家安全是社會穩定、民族復興和國家強盛的基礎前提。工聯會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相信釋法有助於避免國安風險;規範司法程序,建立長效機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議員認為,人大有關釋法具有權威性,也是中央堅持依法治國原則的體現。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依法履行對港全面管治權,及時釋法,以回應釋法的必要性與緊迫性。通過釋法令到特區國安委的職權範圍更為明確,授權於特區國安委,依法履職,體現中央對香港的信任,以及對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和司法獨立的尊重,並且充分維護了「一國兩制」下的法律體制。香港政府及各界有責任積極配合,充分尊重,擔當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主動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機制。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表示,1997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五次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今次釋法與過往不同,主要涉及國安法條文, 國安法訂立後,在香港落實執行時需配合實際情況,故有可能部分地方需要更清晰明白,行政長官有責任確保國安法在香港行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向中央負責,提請人大釋法的做法合乎情理,有助釋除大眾疑慮。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就國安法釋法。他認為在這次釋法的內容中,特別就「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作出明確的說明,包括法院須向行政長官取得相關證明書的安排。這次的釋法使得相關情況處理更加清晰,也進一步排除在訴訟過程中衍生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是次人大釋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體現了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助釐清法律條文不清晰的地方,更促使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和制度有效銜接,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是次釋法一錘定音,是本港應對錯綜複雜地緣政治的「定海神針」,更是協助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重要基石,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築起更穩固的防線。

第十四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當選人、香港工商總會會長、北區防火委員會主席李聖潑表示,人大常委會今次釋法,既解決了相關案件所引起的國家安全風險,亦清楚解釋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法定職責。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釋法必要、正當且合法,對香港社會及法治發展有正面積極的作用。

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法治精神一直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只有國家主權安全得以充分保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才能得以保持。回顧回歸後歷次人大釋法,都為香港發展帶來正面影響,是次人大釋法內容範圍全面,並非針對單一案件,而釋法的初心,更是讓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關,可以因時制宜,迅速回應時代和社會的實際需要,以確保「一國兩制」得以準確實踐。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及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有助釐清國安立法原意和目的,絕對是維護國安、鞏固法治的必要之舉。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人大常委會今次釋法明確了特區國安委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職責,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排除香港國安風險,讓特區政府可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選舉委員會委員、九龍社團聯會常務理事張琪騰表示,是次人大釋法可謂正本清源,一錘定音!這場聘請海外律師代理人國安法案件的鬧劇是時休矣。國家安全關乎國家發展的根本利益,是國之大事。香港國安法實行以來,改變了之前國家安全「不設防」的狀態,讓香港有更穩固的基礎、更廣泛的資源致力民生經濟的發展。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是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的體現,有力地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區憲制秩序,保障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實到位,確保不走樣、不變形。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發表聲明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務院應行政長官建議所作提請,對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款進行解釋,進一步厘清立法原意,及時有效解決香港國安法適用中的重大爭議,符合香港社會的普遍期待。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中央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的重要舉措,為香港國安法完整準確實施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對促進香港法治發展、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具有重要意義。聯誼會將全面學習貫徹好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決定,團結和引領委員發揮好「雙重積極作用」,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友好協進會發表聲明,強調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有效釐清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讓香港國安法得以準確貫徹落實,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香港友好協進會對此表示堅決擁護、堅決支持。此次釋法妥善解決了香港國安法在具體案件處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爭議問題,進一步完善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有利於為香港經濟社會發展創造穩定法治環境,符合香港社會普遍期待,是落實二十大報告提出「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舉措,是依法治港具體體現,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香港友好協進會稱,堅決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行使釋法權,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責,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及時修改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充分運用本地法律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進一步築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保障國家安全,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義工聯盟主席譚錦球表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具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回應了香港社會普遍期待,有效解決香港國安法適用中的重大爭議,進一步完善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對促進香港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意義。社會各界要堅決支持人大釋法,並遵從和落實釋法內容,堅決支持特區國安委工作,維護國家安全,確保香港長期穩定繁榮。

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選舉委員會委員盧錦欽指出,今次人大常委會釋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有關解釋亦具有權威性,也彰顯國家憲法和國安法是淩駕普通法,令到國家憲法和國安法的職權範圍更為明確,使得大家有法可依。盧錦欽稱,今次釋法沒有針對任何法院的判決,無損特區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期待香港司法機構自此以後不偏不倚地履行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助力香港真正撥亂反正,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工業總會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表示堅定支持,釋法彰顯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原意,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整體利益,並有助香港特區將來更準確理解和執行香港國安法,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釋法有利香港營商和投資環境,進一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利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黑龍江社團總會表示,今次人大釋法妥善解決了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推進和加強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使香港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問題上得到正確和有力的指導,有助於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更好保障香港經濟長遠發展和居民的合法權益。人大釋法釐清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今次釋法有助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亦有助法院依法公正地審理案件,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社團呼籲香港各界,團結一心,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國安法的解釋,堅定不移維護香港在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施維雄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息紛止爭、精準及時。释法從國家層面解決了香港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法律問題,一錘定音,效果是正面、積極的。本次釋法,不會損害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施維雄強調,釋法完成並不意味着萬事大吉,更應督促香港特區盡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層面的立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更好推動香港社會息紛止爭。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執行委員胡劍江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問題釋法,是深入落實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確保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更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香港社會各界堅決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蔡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從立法的源頭出發,非常重要和合理合法,同時也將權力(証明書的簽發)交由行政長官行使,充分體現中央堅定不移落實「一國兩制」,也充分相信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蔡毅表示自己堅決支持,相信對於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精神都將產生積極影響,必將在國際社會得到廣泛認同。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劉炳章表示,人大常委會今次的解釋,進一步說明香港國安法第14及47條,包括明確港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特殊地位及職責,授權其在相關情況下作出判斷、決定和執行,有助進一步厘清香港國安法執行中的一些不確定性,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有助香港法院依法公正地審理案件,確保國家安全能得以完整準確的實施、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的維護。所以,今次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釋法的決定,是必要之舉、正當、合法、及時的。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朱家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透過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釋法,闡明了條文的定義,撇除法律盲區,是維護國家安全法和執行機制必要之舉措,為全面準確實施港區國安法提供清晰指引,彰顯中央政府對特區的憲制權力和責任,適時息紛止爭,凝聚社會共識。人大釋法無損香港特區和司法界聲譽,反而透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守護了香港特區的法治優勢和理性,體現了立法原意和智慧,讓香港全方位築起堅實的國安防線,確保長治久安,延續輝煌。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高松傑呼籲,香港所有法律人士要熟讀釋法內容,特別是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職責,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和任何組織、個人均不得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均應當尊重並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教授支持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釋法議案,解釋第14條和第47條,釐清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者大律師,可否參與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並指出,今次釋法不是處理個別案件,而是針對原則,是屬於國家立法層面的制度規範,一錘定音,彰顯港區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原意,無損司法制度,反而有利排除國家安全的風險,同時平息社會爭議。

香港島婦女聯會歡迎和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12月30日的釋法決定,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爲立法機構作出的法律解釋,有其必要性、正當性和合法性,有利於釐清有關法律規定的含義和適用法律的依據,及時妥善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重大爭議問題,對香港居民依法正確行使選擇律師的權利,對特區依法正確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將帶來正面的、積極的效果。人大常委會的解釋,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更有利國家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對促進香港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意義。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婦聯主席葉順興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明確特區國安委對維護特區國家安全具有決定性的法定責任和權力;明確特區法院在審理國安案件遇有行為及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認定,應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明確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代理國安案件問題;需要行政長官認定並發出證明書。相信此舉可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執行機制、確保香港國安法完整準確實施,是符合香港社會普遍期待,有助香港息紛止爭,有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解釋,同香港國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具有最高權威性和法律效力,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認真遵從、落實。葉順興認為,是次釋法絲毫不會影響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享有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是將可釋除香港社會對國家安全的憂慮,可建立更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也是堅決落實了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出「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具體體現。相信經過今次釋法後,可築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以釋除了香港社會對國家安全的憂慮,確保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得到充分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周厚立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合理合法,依照憲法和基本法,依法履行對港全面管治權,及時釋法,有助堵塞法規執行機制漏洞。人大釋法令到特區國安委的職權範圍更為明確,授權於特區國安委,依法履職,體現中央對香港的信任,以及對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和司法獨立的尊重,為現存挑戰香港司法制度的相關爭議一錘定音。人大釋法是持續完善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體現,為「一國兩制」保持活力注入能量,對香港的長治久安起了積極的作用。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人大釋法的內容有力回應了社會對黎智英案的關注,釋法內容尊重香港司法系統,透過展示一套清晰的程序,賦權特區自行處理有關事宜,既確保黎智英案在香港法庭的有效審理,也突顯香港特區獲得來自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權。

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香港浙江省同鄉會聯合會會長陳仲尼表示,中央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擁有根本責任及權力。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次釋法,釐清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更全面及有效地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次釋法是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作出的法律解釋,無損特區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及終審權,亦無針對任何具體司法判決。本次人大常委會釋法確保了香港國安法得以更加準確的實施並且協助港人更加全面的理解該法,我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依照法律,達成共識,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第一要義,明白人大的決定是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始終是為了維護港人的根本與切身利益,特區政府和部門要根據此次新的法律條文,落實處理相關的問題,令香港國安法發揮其本身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主席黃少康表示,這一次的人大釋法合法正當、及時必要,在法律框架內為香港廓清局勢、排解紛爭。人大釋法並非針對一人一案,更不取代或否定法院判決,而是從全國性法律的更高層面去厘清香港本地執行時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排除了香港國安法落地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風險,鞏固了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體現了中央全面管治權和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相統一。特區政府應當倍加珍惜中央的關懷支持,藉此良機完善相關法律,確保香港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和任何組織、個人全面準確、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令不忠不義不法之徒無所遁形,令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形成風尚自覺,為香港燦爛的明天創造更加穩定和諧的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浙江省同鄉會聯合會常務副會長詹洪良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合情合理合法,具有正當性和必要性,維護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並促使其與本地法律和制度有效銜接,是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措施,對香港特區具有重大意義。香港國安法是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堵塞國家安全漏洞的重要保障,必須得以準確實施,通過這次釋法,相信國安法會得到本地法院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認識,從而進一步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海南社團總會會長李文俊表示,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香港國安法初衷原本就是用法治手段保障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對維護「一國兩制」具有重大意義。正確理解和維護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國家法律的憲制地位,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的貫徹實施,對香港的穩定發展以及人民長遠福祉意義重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及通過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解釋的決定,藉此向香港社會各界進一步說明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讓特區能更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法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是香港應對錯綜複雜國際形勢的定海神針,為香港「由亂轉治」、「由治及興」提供最有力的保障。這次釋法不但無損香港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反而有助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更有效處理國家安全事務,更好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他又指,展望未來,在行政長官領導下,特區政府必定會繼續堅定不移執行香港國安法,確保國家安全以及「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政府人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及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歡迎及感謝今次人大釋法。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明確相關條文的法律含義,確立原則是非常重要,亦有助特區政府履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相關職責,監察香港國安法整體執行情況。今次釋法亦體現了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與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在特區法律制度中各自履行其職能的法治原則。

十三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鄺美雲對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表示歡迎及堅決支持,此次釋法不僅可以令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區各機關更準確理解和履行法例,更可以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憲制秩序。在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問題上,確立了清晰的指引。二十大報告提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釋法能更完整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落實二十大報告的重要舉措。真正維護好國家安全,市民才能安居樂業,「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洪明基表示,人大釋法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和任何組織均不得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明確了行政長官對有關問題的認定權,有助特區國安委和行政長官更加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長效執行機制。香港國安委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規定履行職責並作出相關判斷和規定。此次釋法意義重大,釋法及時必要,釋法進一步釐清了國安委、行政長官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權力,進一步闡明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構都必須遵從國安法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香港國安委、行政長官的約束。此次釋法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借鑒,這對香港社會加深對國安法的理解,全面、準確落實國安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法律專業協進會全力支持此次釋法並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香港國安法的含義和適用作出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解釋法律。香港國安法作爲一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職權範圍內。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也明確規定,該部法律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次釋法不僅於法有據、更是於理有依。通過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釐清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條文的法律含義以及待明確的具體問題,對該部法律的穩健落實、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乃至於我國國家安全都有着重大意義。法進會將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以及香港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

香港湖北社團總會法律顧問畢文泰律師表示,本次解釋草案的通過與此前眾說紛紜的「黎智英案」關聯緊密,然而今次釋法內容並非僅僅針對具體的案件,而是在涉及案件的基礎上,明確了國安委和特首的職責,豐富及釋明國安法立法原意,查缺補漏並釐清爭議,提防其他可能危機國家安全的各項因素,對於準確切實執行香港國安法意義重大。本次釋法後,強調並補充了香港國安法的第十四條關於國安委法定職責和第四十七條行政長官證明書機制的規定,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解釋來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為解決上述紛爭提供了可行的方式和路徑,無損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

畢文泰指出,釋法清晰明義,有跡可循,有法可依。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法律解釋所遵循的直接依據是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是國家立法層面的規範制度,屬於立法解釋。香港國安法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對於法律實施中遇到的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以及應當採取何種政策等問題,香港國安委有權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這是香港國安委履行法定職責的應有之義。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行政長官證明書機制。本次釋法指出,行政長官報告提出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是否符合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的問題,實際上是提出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這屬於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通過行政長官證明書機制來明確和解決。釋法進一步明確,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該等情況和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香港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表示,人大是次釋法進一步闡明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行政長官在處理國家安全問題上的職責和地位,解決了香港國安法適用中出現的問題,對完整準確、不折不扣實施香港國安法意義重大,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以及進護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是正確及必要之舉。協會認為是次釋法清晰展示了香港國安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普通法制度的銜接和兼容,不存在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權問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醫中藥界聯合總會會長李應生表示,香港中醫中藥界同仁堅決支持和歡迎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明確了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含義。是次釋法充分體驗國家對「一國兩制」的堅定支持,充分闡釋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並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充分體現中央對愛國者治港的絕對信任和信心,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借鑒。

思法·青見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解釋有助香港普羅大眾更準確理解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並有效釐清香港國安法的關鍵問題,正確維護和闡明了香港國安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原意和目的,進一步鞏固了行政長官以及香港國安委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制度建設。本會深信香港國安委和香港特區政府將會全力落實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尤其是香港國安委會就「在香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以及應當採取何種政策會以維護國家安全角度出發作出全盤考慮及妥善的決定。就行政長官於12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表明香港特區政府將會落實香港國安委就有關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並提出積極考慮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修訂的提議,本會對此表示堅定的支持,並期望香港特區政府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能繼續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的責任,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繼續行穩致遠。

國際青年法律交流聯會表示堅定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國家安全的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在遇到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法律問題時,全國大大常委會的釋法便可起「一錘定音」的作用,透過釐清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為香港國安法提供更清晰的應用框架及方針,從而進一步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系統及法治精神,為「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奠下更鞏固的基礎。

招商局集團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擁護、堅定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釋法進一步明確了香港國安委的法定責任、規範了審理國安案件的司法程序,有力穩固香港法治,有效解決重大爭議,起到了解疑釋惑、息紛止爭、一錘定音的作用。此次釋法為推動香港凝心聚力、向前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作為駐港央企,招商局集團將攜手香港各界共同努力,珍惜香港來之不易的良好發展局面,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決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香港中旅集團堅決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作出的解釋,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行政長官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各項措施,也將持續立足自身職責使命,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作出積極貢獻。香港中旅集團表示,釋法既有效解決了香港國安法適用中的重大爭議,也進一步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是對香港國安法正確有效實施的重大保障,充分表明了中央堅持依法治港,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的堅定決心。

華潤集團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重要時刻作出釋法,有效釐清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解決條文在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切實維護了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切實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華潤植根香港85年,參與和見證了香港的建設和發展。未來會一如既往堅定支持和堅決維護中央決定,與香港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一起,共同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粵海集團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釋法進一步闡明國安法立法原意,明確香港國安委和行政長官在處理國家安全問題上的地位和職責,解決了香港國安法適用中出現的問題,對完整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具有現實和深遠意義。粵海集團長期植根香港,始終做好對港供水、生鮮食品供應等基礎民生保障,全力支持香港經濟建設和兩地交流合作,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務,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

香港青年會主席、民建聯執行委員陳凱榮表示,這次人大釋法完善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是確保香港國安法完整準確實施,讓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的必要之舉。作為青年人,十分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釋法,進一步說明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令特區政府在未來不同的案件中能夠更準確地實施香港國安法,亦有助國家安全委員會更好地執行國安法第14條列明的各項工作,確保香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陳凱榮強調,此次釋法具有必要性、正當性及合法性。涉及海外律師代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情況,引發國家安全風險的機會很高,雖然釋法並未就能否聘請海外律師給出準確答案,但這恰恰體現香港「高度自治」。在外國及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從未停止的今日,我們更應該提高對於保障國家安全的警惕,支持國家在排除香港國安風險所做出的努力,讓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安法這支定海神針的護航下穩步前行,共創繁榮。

全國青聯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青年發展委員會委員謝曉虹表示,這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就香港國安法做出釋法,激活了香港國安法條文的解釋,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運作和各項制度更加明確、清晰和完善,是十分重要的一次釋法。至於之後是否可以聘請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今次釋法並未給出明確規定,謝曉虹強調,是彰顯「一國兩制」下香港的高度自治中央賦予香港權力,體現對尊重本地行政、立法、司法機構所做決定的充分尊重。

港區廣東省政協委員、香港選委會委員吳英鵬大律師表示,香港的法律體系是中國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國安法屬於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並在香港實施的國家法律,我們應從國家憲制層面正確認識國安法的權威地位,包括國安法對香港本地法律的凌駕性。無論是可以緊急立法的行政長官、立法會,還是有權創造判例法的特區各級法院,其憲制地位都低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在效力上必然高過任何香港本地法例的效力。我們應充分認識國安法的憲制地位,維護國安法的法律權威,保障國安法的正確實施。

香港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合憲合法合理地迅速處理黎智英案中「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一個被受關注的法律爭議。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上述問題進行釋法是體現了依法行事的精神,也是完善香港法律體系的舉動,完全沒有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絕對具有合法性及權威性。回歸以來六次釋法,平息本地法律紛爭,每次都反映此機制在實行普通法的香港特區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尤其是在維護國家利益及國家安全等重大問題上提供適當法律保障。然而,每次釋法都引起爭議,更被反對力量惡意渲染為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行為。有危便有機。既然每次釋法都是合憲合法合理,而最近一次更涉及只制定兩年多的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要認真考慮好好把握機會,將過去釋法所處理的法律問題,權力依據等重要元素適當整理,並有序推行教育及宣傳工作,讓特區民眾及外國人員對釋法有更清楚的了解。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善德基金會主席董吳玲玲表示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首次作出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解釋法律是我國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權力,亦是特區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必要性、合法性和正當性毋容置疑。今次釋法針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有效進一步完善特區的國家安全機制,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國安原則,確保香港國安法落地行之有效。同時,釋法明確了特區國安委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職責,使香港國安法能全面準確實施,無損特區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讓特區各界可以得到更堅實保障,對香港社會發展帶來積極的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