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丨24歲女職員否認9項虐兒罪 押下周五裁決

24歲女職員否認9項虐兒罪。(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底爆出兒童受虐醜聞,至今有34名職員被控,當中一名24歲女職員否認9項虐兒罪,今早(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下周五(9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法庭早前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對多名幼童實施包括拉扯、打額頭、扭耳朵、用玩具打臉、掌摑等涉案行為。辯方認為被告行為涉及「合法改錯」,以即時反應制止兒童的不當或危險行為,又指法庭裁決不應「一刀切」,並不是每個襲擊行為均牽涉刑事責任。

被告李慧雯(24歲),被控於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間,在香港九龍旺角砵蘭街387號香港保護兒童會,身為超過16歲而對16歲以下的兒童或少年人,即1歲男童G、1歲男童K、1歲男童R、1歲男童KK、2歲男童J、1歲女童AA以及3名不知名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該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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