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就國安法案准聘英御狀 譚耀宗:如情況不變唯有釋法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律政司不服決定,並就此多次上訴。21日,高等法院上訴庭拒絕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終審法院昨日(25日)早上開庭審理有關申請,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處理,Tim Owen早上到庭旁聽。終院押後至11月28日裁決。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26日)指,聘請外國大律師抗辯涉及國安法案件,是絕對不應該、不適合的,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他說,審訊過程可能觸及國家機密、牽涉外國勢力,不應容許外國律師參與其中,如情況不得改變,人大常委唯有釋法,就有關問題調整。
譚耀宗表示,當人大常委發現所制訂的法例被錯誤理解、曲解,就有責任說清立法原意。自己有參與香港國安法相關立法工作,指法例選用中文起草及制訂,英文僅屬參考,不懂中文的律師代理參與、辯論國家安全案件並不合適,認為香港仍有很多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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