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霸公屋犯眾怒 市民籲舉報

上圖:郭卓堅在長洲居住逾20年,其東堤小築住所僭建13年仍未清拆。(資料圖片)
左下圖:有市民在聊天群組中呼籲大家一起到房屋署網站舉報郭卓堅的濫用公屋行為。

(大公報記者 周揚)長洲住所僭建13年仍未清拆的「長洲大話精」郭卓堅,昨日被《大公報》揭發霸佔油塘公屋,且與聲稱無關係的助手曹敏儀有一紙婚書,其劣行引起社會極大回響,有市民在聊天群組中呼籲大家一起向房屋署舉報郭卓堅的濫用行為。郭卓堅昨日在網台節目回應《大公報》報道時說:「冇咩心情」、「冇人係十全十美」。

郭卓堅居於前妻名下的長洲東堤小築長達13年,僭建結構物未清拆,屋宇署回覆《大公報》表示,已對業主啟動檢控程序。

郭卓堅被《大公報》揭發霸佔公屋後,坊間反應極大,有市民在聊天群組中發起呼籲,叫大家到房屋署網站的「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舉報郭的濫用行徑,填寫舉報內容包括屋邨名稱、座數或樓名、室號,以及懷疑濫用公屋的情況如虛報物業等。KOL高松傑則在大公報facebook留言:「從法律看,郭卓堅破產之餘誠信又破產,不是一個可信證人,法官仍信一個這樣的人,畀佢無限申請覆核及法援。」

收清拆令至今仍拒拆

《大公報》早於2016年揭發郭卓堅位於長洲東堤小築4座F室的地下寓所,前面及側面都有僭建鐵皮屋及其他結構物,屋宇署曾發出清拆令。屋宇署於2010年12月發出的清拆命令,抬頭寫明致「長洲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及上址業主,列明郭卓堅居住的長洲東堤小築第4座F室地下前面及側面加建的搭建物,涉及霸佔公眾用地,以及未經屋宇署核准建築圖則,已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條,等同僭建,勒令業主在清拆命令發出30日內將僭建物拆除。惟命令發出至今,僭建物仍原封不動,其間郭一直居於上址。

屋宇署回覆《大公報》表示,位於上址F室地下前面及側面的僭建物,由於其位處上述屋苑的公用地方並且被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所佔用,署方於2010年12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向相關法團發出清拆令。但法團沒有履行命令,故於2017年2月提出檢控,法團5月被定罪及被判處罰款6220元。署方派員到場發現有關清拆工程仍未展開,遂向有關法團發出警告信,並啟動第二次檢控程序。聆訊原定於2018年9月下旬進行,由於有關傳票未能成功派遞,遂撤銷傳票未能繼續檢控。

2020年8月,署方派員到場發現上述僭建物的用途及佔用人已改變,12月向上址F室地下業主發出清拆令,最近巡視發現有關清拆工程仍未展開,已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信並已啟動檢控程序;惟《大公報》發現於2020年12月,該僭建住所的業主已改由郭的梁姓前妻持有。

「與劏房戶搶公屋資源」

雖然郭卓堅已居住長洲逾20年,但仍獲配2019年入伙的油麗邨信麗樓公屋單位。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若然郭卓堅擁有油塘公屋單位,房署必須嚴肅調查,尤其是擁有公屋之後,在長洲仍然有居住地方,是違反房署分配公屋給居民的基本原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如果有物業是不應該申請公屋,這是與急需上樓的劏房戶搶公屋資源,認為房署應盡快展開調查,相關者是否存在虛報情況,不過她指出,當局一般會全方位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租住公屋。

(來源:大公報A10:港聞 202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