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法治教育「唔係背Law」
(香港文匯報 記者 黃子晉)為鞏固法治,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公布成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由律政司司長主持,推展全新的「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說,法治教育並非要市民背誦法律,而是希望市民明白有關法律背後的精神後,尊重、遵守法律。因此,需從歷史觀、大局觀、世界觀制訂教學方法及編寫教材,是件不簡單的事,故委員會致力統整特區政府各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力量,集思廣益,以最有效的方式培訓法治教育培訓者,並期望與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互相配合,提升整體法治、法治教育水平。
林定國在訪問中表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教育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等多個政策局及旗下的官方委員會,以及社會上很多不同志願團體,現在都很積極推動法治教育,然而缺乏一道能夠努力將不同有心人連結一起溝通的橋樑,故期望可以透過跨部門、高層次的「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將所有有心人聚在一起,統整集中特區政府各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力量、經驗、知識,集思廣益,合力以最有效益的方式推動法治教育。
提到「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林定國說,因應社會各界不同人士都會宣講法治教育,包括資深的律師,還有並無法律背景者,故希望透過今次計劃確保宣講法治教育的水準,保證宣講內容做到市民想聽,說得正確,也要有效果。
「不是訓練市民做律師」
林定國指出,法治教育涉及介紹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條文,有關的宣講內容固然必須正確無誤,而特區政府想有效去做,就需要想深一層,要如何去達到有關目的,「我們不是要市民大眾懂得背誦法律,要看隨時也可拿來看,不是要訓練他們做律師,要他們上法庭處理案件,而是希望市民明白有關法律的存在,明白一些主要條款背後的精神,及在明白後尊重、遵守法律,明白其重要性。」
憲法加基本法才能完整反映「一國兩制」概念
談到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將改名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林定國表示,香港過去就基本法教育做了很多宣講,但香港整個完整的憲制秩序,需要憲法加上基本法才能較完整反映「一國兩制」概念,是一個有重要意義的發展。
他透露,自己已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有初步協調,由「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集中推廣憲政秩序組成的最重要部分,而由律政司負責的法治教育工作更廣範,包括宣講香港國安法、普通法制度的特色、法治的原則,並期望「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培訓出的講者亦有機會參與推廣憲法基本法,大家相輔相成,互相配合。
在促進香港與內地法律交流對接的工作,林定國透露,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將於今年底成立有關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協作的專責小組,希望盡量有助優化大灣區法規執行,設法便利市民。雖然粵港澳三地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亦希望盡量做到對接,以促進商貿及一般民間交流。
內外做好宣講 積極「說好香港故事」
由於疫情原因令香港對外交往相對減少,加上外部勢力無時無刻對香港抹黑造謠,造成國際社會有時會對香港的一些事情產生誤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特區政府對內及對外都會做好宣講,包括會向本地商會解釋,及聯同其他私人執業的法律界代表等給人中立持平印象的人士外訪等,強調為「說好香港故事」,「我們任何的方式都不會放過,亦都會比過去更積極去做。」
林定國表示,隨着國際地緣政治局勢變得越來越複雜,很多外來媒體、外國政府等,都會藉着一些事件對香港的法律制度或司法制度作出一些絕對是惡意的誣衊,特區政府將第一時間作出一個清晰而強而有力的回應,同時會對內及對外做好宣講。
談到將於11月7日至11日舉辦的「香港法律周2022」,林定國說,今次法律周將邀請多個國際組織代表來港分享國際司法協作等議題,亦邀請了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分享對訟裁法律的看法,更有「法治大會」,探討觸及法治的形形色色的問題等,相信其中不少議題與市民大眾有關,包括如何促進香港的法治環境等,期望市民密切留意。
廢「免針紙」須果斷 修例符合法治原則
特區政府透過「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免針紙」,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在訪問中回應有關問題時表示,考慮到事件為公眾健康帶來潛在風險,特區政府必須盡快以果斷、具有最高確定性的方式處理,而修例絕對符合法治原則。目前,已修訂後的法律已賦予了醫務衞生局局長有關權力,上訴已沒有實質意義。「法庭是解決真正爭議之地,而不是用來處理一些已失去實質意義,且流於學術討論的法律議題。」
對特區政府早前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林定國表示,有關案件所爭論的是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是否有賦予醫務衞生局局長足夠的權力,可以就有問題的「免針紙」作出指引。特區政府在該案除了有律政司內部的法律團隊,亦委託了外間的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向法庭解釋了為何特區政府認為法律已賦予局長有關權力。
他指出,獨立、依法行使審判權的法庭是香港憲制重要的法治元素,任何法律訴訟都有可能敗訴,不足為奇。是次特區政府的看法不獲法庭接納,而考慮到一些有問題的「免針紙」在11月尾才到期,為了香港整體社會的最大利益,同時考慮到有問題的「免針紙」正製造對公眾健康的潛在風險,特區政府認為以盡快、果斷及具有最高確定性的方式去處理有關問題,才是最負責任的做法,於是決定馬上修改法例。
林定國解釋,是次修改的法律是依據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主體法律之下,授予特區政府會同行政會議制訂附屬法律。有關法例的原意正是因為要處理疫情,而賦予特區政府有權力制訂或修改附屬法律去處理問題。事實上,香港所有附屬法律的立法程序都是「先訂立後審議」。
若上訴將淪學術討論
被問及律政司何以不就有關的法院判決上訴,林定國說,有關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是法律有否賦予醫務衞生局局長足夠權力,而在修改附屬法律後,法律已清楚賦予局長有關權力,有關疑問已釋除。換言之,有關法律議題已經沒有實質意義,猶如學術討論,「一般法律原則而言,法庭一般是不會處理一些已失去了實質意義的上訴。」
林定國強調,在香港的現行制度下,當特區政府看到現行法律可能有不足的時候,以修改法律形式完善法律,既是經常發生的事情,亦是特區政府的責任,「我可以很清晰地說,今次的處理手法,絕對符合法治原則,合法、合情、合理。」
(來源:香港文匯報A04:要聞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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