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報告提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 法律界:助完善香港普通法制度
(大公文匯網 記者 馮沛賢)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昨日(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開幕,習近平代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報告。二十大報告提到,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堅持行政主導,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保持港澳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二十大報告中提到「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引起社會關注。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今日(17日)接受大公文匯網記者訪問時說,習近平對「一國兩制」和普通法制度了如指掌,認識深厚。他說,香港立法制度和內地立法制度不同,內地是全國人大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內地大陸法體系下,立法頻繁,而立法能跟上社會變化。
馬恩國指出,香港普通法制度立法系統不同,一條法律要經過多年醞釀再由政府提出,又要多重民意諮詢,再到立法會辯論,辯論後更可能要修改,所以普通法立法系統是跟不上時代變遷的。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由法官用普通法去詮釋是已經過時的成文法。習近平於今年7月1日親臨香港並發表重要講話,兩次提到普通法,相信他明白普通法制度的特質,即普通法法官會不斷完善法律,用普通法解釋原則去應用成文法,達至公平公正的判決。馬恩國指出,習近平講話是肯定香港「一國兩制」和普通法特質,知道普通法制度是會通過法官判例不斷自我完善。
至於「完善特區司法制度」方面,馬恩國認為,香港司法界缺乏對發展出一套香港普通法制度的自信,現時香港司法制度還未能打破完全依賴英國普通法的困局,未能完全自我鍛煉成一套香港的普通法。所以常常有海外過來的非常任法官,一旦對方政府在政治上,香港司法系統就十分被動。他期望香港可以有一套自己的普通法,做到司法真正獨立,不用依賴這些外國非常任法官。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表示,在過去短短數十年間,我國創造了人類歷史奇跡,完成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任務。脫貧之餘,更進取的目標就是共同富裕。强國之餘,必先保護領土完整,所以,提速內地與台灣統一乃强國道路上的重中之重。二十大報告提及「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丁煌指出,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的司法制度在憲法的大框架內,司法界必須在正確執行基本法的同時,堅守憲法在保護國家安全與領土完整方面的法律規定。
丁煌續指,香港司法制度與法律體系在回歸前的發展中,缺乏捍衛國家安全與領土完整的政治體系實踐機會,部分普通市民對國家安全的必要性與捍衛國家領土完整的義務一知半解,因此香港各個領域都需要增強對國家憲法的進一步了解和認識,從而做到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出一分力。
華潤集團高級法律顧問、中律協秘書長葉俊遠表示,國家過去五年是極不尋常、極不平凡的五年,在新冠疫情的特殊情況下,仍然能保持我國經濟有序發展及穩定增長,繼續成為全球的主要增長力量。
二十大報告提及「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葉俊遠認為證明中央對特區行政立法的發展十分關注。習近平早前提到香港特區要發展八大國際中心,因此,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必須與時俱進,配合各領域的發展,特別是金融和科技等創新領域。他補充,法律體系亦需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全方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推展基本法23條立法等,這樣才能在法律層面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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