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個縣級市 獲明確為大城市

近日,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編製的《2020中國人口普查分縣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共有105個大城市,包括7個超大城市、14個特大城市、14個Ⅰ型大城市以及70個Ⅱ型大城市。

據澎湃新聞報道,其中,683個城市(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普通地級市及縣級市)的城區人口數據也對外公開。根據城區常住人口數量,將城市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城市為超大城市,500萬~1000萬為特大城市,而300萬~500萬的I型大城市和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並稱為大城市。

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慶、廣州、成都、天津。特大城市包括:武漢、東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瀋陽、青島、濟南、長沙、哈爾濱、鄭州、昆明、大連。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105個大城市中,包括了4個縣級市,分別是江蘇昆山、浙江義烏、浙江慈溪和福建晉江,均為Ⅱ型大城市。

上述資料提供的七普數據顯示,江蘇昆山常住人口達到209.25萬人,城區人口達到141.43萬人;浙江義烏常住人口達到185.94萬人,城區人口達到118.42萬人;浙江慈溪常住人口達到182.95萬人,城區人口達到106.19萬人;福建晉江常住人口達到206.16萬人,城區人口達到101.25萬人。

從經濟數據來看,上述江蘇昆山、浙江義烏、浙江慈溪和福建晉江也均位列2021年我國GDP十強縣。2021年我國GDP十強縣分別是昆山、江陰、張家港、晉江、常熟、慈溪、宜興、長沙縣、神木和義烏。

上述城市評級(城區常住人口)關繫到很多大項目的審批。與城市建設發展息息相關。

例如,今年9月10日住建部公布的《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城區人口300萬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城區人口300萬以下城市不得修建250米以上建築。

根據2018年7月國家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要求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30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30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人以上。

另外,此前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改革的意見》,特別提到: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則要精簡積分落戶項目,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