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觀香港|學生升國旗未起立 要懲罰還是要教育?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荃灣聖芳濟中學上周三(5日)早會升國旗奏國歌期間,有14名學生沒有返回課室或到操場集隊,並做出「不尊重升旗禮儀式」的行為,校方罰相關學生停課3天。

上周三(10月5日),英文中學荃灣聖芳濟中學因14名學生在早會升國旗奏國歌期間沒有起立,並做出「不尊重升旗禮儀式」的行為,而處罰他們停課3天。有涉事學生表示,事發時,他們正在露天操場吃早餐,突然被副校長喝令「企起身」,才得知即將舉行升國旗奏國歌的儀式。老師隨後通知他們,稱相關行為有可能違反國安法,不尊重國旗,被處罰離開學校及停課3日。不過,就在前天(10日),學校又突然向家長發出澄清告示,稱「有學生觸犯校規」,並沒有提及涉事學生違反國安法或國旗法。顯然,校方也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希望無限上綱上線,將事件政治化。

事件引來了各界高度關注。學生在升旗禮開始之時仍在吃早餐,可能確實涉嫌違反校規校紀,但是,會否可能觸犯國旗國歌法?而校方給予學生的處罰又是否合適呢?

其實教育局的《學校行政手冊》明確寫明:暫時停課並非處理違規學生的恰當方法。學校可基於學生的嚴重違規行為,在「多次告誡及通知該生的家長或監護人後,仍沒得到改善,才指令有關學生暫時停課」。根據這一指引,應該是當學生在升國旗奏國歌時多次未能主動肅立,且校方一再告誡訓誡之後仍沒有改善行為,才應該以停課作為懲罰。

而《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條例》中,則對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應當遵守的禮儀有明確的規定。教育局也向學校發出相關指引,要求學校督導學生必須遵守升旗禮儀,如有學生做出不尊重國旗及國歌的行為,學校應該作出適切處理。但什麽是「適切」,教育局並沒有明確點出,而是需要學校在處理時按實際情況介入。

立法會議員鄧飛今天也指出,要減少懲罰的爭議,教育局應該給予相關的指引,而不是由校方自行決定懲罰尺度,以免學校因決定懲罰內容而感困惑。同時,也可以避免大眾認為相關的懲罰過輕或者過重,造成執法標準不一的社會問題,更加避免將事件政治化,令市民對國旗法、國歌法、國安法產生誤解與抗拒心理。

總的來說,今次事件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學生有不當或不正確的行為時,未必很有經驗處理事件的學校,選擇了停課作為懲處方式。如果校方需要懲處學生,也應當同時做好教導工作,讓學生知道升旗禮儀的重要性。

此外,升旗禮也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政府、學校以至社會各方,到底如何把教育做得更好?這次中學升旗禮風波,也給予社會、學校機會,讓各方日後把教育工作做得更為完善。

值得關注的是,升旗禮也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政府、學校以至社會各方,到底如何把教育做得更好?這次中學升旗禮風波,也給予社會及學校機會,讓各方日後把教育工作做得更好,加強學生的國民教育,加深青少年對國家的歸屬感,讓每一個香港青年都能投身到建設美好香港的行列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