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下月四招加辣 封殺「炒場黃牛」

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發現,有足球場使用者無須簽場便可進入。(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專題組報道,康文署轄下體育場地的「黃牛黨」猖獗,署方早前制定一系列措施,規定租場者本人必須現身核對身份後,進行「簽場」(取場登記手續),職員才將場地交出。惟香港文匯報日前直擊發現,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黃牛黨」成員不僅現身「簽場」還全程「睇場」,職員隨時查核都無有怕。對於有關問題,康文署昨日宣布下月實施四項「辣招」,加重「炒場」罰則,延長違例者禁止訂場的時限,其中重災區之一的足球場,還要求更多租用人報名、「簽場」及在場使用設施,增加「黃牛黨」操作難度。

疫情爆發以來,康文署暫停開放部分體育館以用作防疫用途。根據康文署網站資料,全港103個體育館中目前有24個暫停開放以作防疫用途,換言之,目前仍開放用作康體活動的場館數量比疫情前減少超過兩成,隨之而來是「炒場」行為加劇。

轉讓使用權 禁訂1年

為打擊「炒場」問題,康文署繼今年5月推出多項打擊措施後,昨日宣布四項「加辣」措施下月生效。現時,一旦發現租用人30天內被發現「不取場或不在場使用」兩次、懷疑是「黃牛黨」,他們將被禁止再預訂收費康體設施90天,新措施生效後,連續60天內被發現兩次違規,則「停賽」90天。同時,「簽場」後將場地使用權轉讓別人,「停賽」期由目前的180天增加至360天。

「康體通」用戶遞交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的抽籤申請時,必須填報另外4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抽籤申請如獲接納並完成繳款後,租用人在使用足球場前,須與申請時填報的其中3名用場人士一併出席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的正本和認可資格證明(如有需要);租用人亦必須與其中3人一同簽場及使用設施。

此外,下月起康文署將已取消設施段節的重新預訂時間,將由上午7時30分調整至上午7時正於網上開始,以在公平原則下與其他於上午7時正開始預訂的設施,同步讓市民以先到先得方式預訂。

康文署職員不時在球場附近徘徊巡視,但未要求所有場地使用者簽場,確保租用人是真正的用家。(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新訂場系統 加上抽籤

康文署表示,正開發一套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取代現時「康體通」電腦預訂系統。新系統將在先到先得的分配機制上,加入以抽籤方式分配康體設施的新功能。署方將於11月1日至30日進行一項網上問卷調查,以了解市民對先以抽籤方式預訂及分配轄下康體設施機制的意見。

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連日追蹤「黃牛黨」入侵康文署康體設施的情況,亦發現不少疑似「黃牛黨」活躍。記者通過網上炒場信息追蹤,發現有籃球場地出現懷疑有人代簽場狀況。一名年輕男子在體育館大堂「簽場處」登記,確定他是租場人身份後,他便直接走入籃球場館內一角坐下「篤」手機,記者在場逗留40分鐘內,該男子都未有換衫上場打波或同場地上使用人士有任何交流。其間亦未有職員巡視場地,檢查租用人身份證。

3號足球場 未見簽場

記者早前亦到康文署一個足球場訪察,根據康文署網站信息顯示,當晚8時至9時半該處3個草皮足球場都被租出,記者遂提早一小時到達觀察簽場狀況。根據康文署規定,租用人可在租訂段節開始前15分鐘「簽場」使用場地,然而記者發現直到8時半3個場地均有人開始使用時,康文署都未有職員為任何人登記,只是監督使用者掃描「安心出行」。

康文署規定,場地管理人可視乎運作需要和實際情況而調整登記時間。時間來到約8時半時,才見到有疑似康文署職員的男子為1號場及2號場人士登記,但3號場並無人前來登記。

記者當晚一直逗留至該場地租用時段結束都未見3號場有任何租用者向職員登記,懷疑「漏簽」。

用家:加人簽場 罰坐全場

康體場地嚴重不足,影響市民進行日常的康體活動外,亦影響體育業界或行業的發展。足球愛好者廖先生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足球場地抽籤由租用人一人登記變為租用人外加4名使用者登記,對於打擊「炒場」或有幫助,黃牛黨「訂場難度增大,或會幫到真正有心踢波嘅人」。然而簽場要求由過去租用人一人現身,改為增加3位使用者,他認為未必合理,「足球比賽全場90分鐘,體力消耗極大,業餘愛好者好難踢足全場,唔少人就係踢完半場沖涼返屋企,或者休息下出去買嘢食,萬一呢個人就係租用人或登記的使用者,唔通要坐足全場唔畀走?」

至於已取消設施段節的重新預訂時間提前半小時至早上7時,廖先生認為不太理想,過去康文署將現場預訂時間由早上7時延後至7時15分,的確杜絕了排隊黨炒場人士,但同樣也加大了7時網上訂場的服務器負荷,「如今要將已取消設施段節的重新預訂同普通預訂7天後場地嘅時間改到一齊,康文署服務器負荷不是更大嗎?可能更多普通市民搶唔到。」

延長停賽 罰了用家

羽毛球教練邵先生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疫情後大量體育場館用作防疫設施後,教練授課量減少至少五分之二,「教練好難book場,搶唔到就無得上堂,就算好彩搶到都係1個鐘,連續2個鐘嘅場基本無可能。譬如我搶到下午5點至6點的場後,要去搵附近第二個場館搶7點至8點的場地,呢邊教一個鐘,又走去第二度再教一個鐘。」

他表示,加重對租用人違規的懲罰力度不單可能無助遏制炒場,反而令個別普通市民頭疼,通常專業炒場人士放售場地後的服務,包括親自「簽場」,同時在該租用時段全程留在場地內,「佢哋好似返工咁,坐2個鐘咋嘛,萬一有職員巡查就話休息緊,康文署又無話租場人必須全程落場打波,扮作有使用場地就得。」

正因炒家的上述做法,並不會出現租用人「不取場/不在場使用」及「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的現象,因此延長停止其預訂有關設施的時間並無阻嚇力,他認為反而令個別普通租場市民,「有人可能預訂咗場地,但係嗰日突然要OT或者有急事,真係唔得閒,畀朋友玩都唔得,停賽罰期仲要延長。」

籃場炒高 波及羽場

另一名羽毛球教練藍先生則更加悲觀,「搶唔到場就無得教,羽毛球場唔似籃球場價格高,所以無人炒,但係由於籃球場、羽毛球場地共用,炒籃球場人多咗,羽毛球場地就少咗。亦有人搶到羽毛球場後並非炒場,也不是教波,而是在網上收入場費,一個人60元任玩,咁樣玩法,我哋持牌教練如何生存?」

藍先生又稱,「疫情前,禮拜六我可以book四個鐘,現在連網站都入唔到;疫前星期日book八個鐘,現在得一個鐘。目前根本唔可以保障每個禮拜定期開班,啲家長帶細路仔過來問下就走咗,香港點樣培養運動員呢?」

(來源:香港文匯報A02:要聞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