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港「金航貿」國際中心地位穩固

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明確支持下,香港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穩固。圖為維港天清氣朗,象徵香港未來前景一片光明。(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 記者 黃書蘭)香港長期保持繁榮穩定的良好局面,在祖國的大力支持下,不僅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穩固,持續擁有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法治等傳統優勢,創新科技產業等新領域亦展現出明顯的發展勢頭。香港各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一國兩制」下,香港背靠祖國,同時匯聚內地及全球資本、人才,沿用普通法制度,秉持司法公平公正。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明確支持下,香港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穩固,科創產業發展空間廣闊,法治水平持續在國際名列前茅。他們強調,香港未來要繼續善用自身開放透明的營商環境,充當聯通內地與世界各地的橋樑,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努力搭建跨國界合作平台,共建「一帶一路」,與內地攜手開拓新市場、新商機。

前海深港基金小鎮。(資料圖片)

積極參與灣區建設 料經濟增長大

多位立法會議員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背靠祖國這全球最大的增長型市場,而東盟十國市場是香港第二大貿易夥伴,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明確支持下,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貿易中心地位有望繼續提升。

立法會進出口界議員黃英豪表示,「一國兩制」下,香港背靠祖國這全球最大的增長型市場,更有東盟十國市場作為香港第二大貿易夥伴,相信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明確支持下,香港定能繼續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貿易中心地位。

他指出,隨着內地市場持續向好,東盟亦成為經濟增長勢頭強勁、最具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相信香港只要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同時和東盟國家加強經貿合作,未來將能為香港帶來快速又龐大的經濟增長。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表示,香港除了傳統的證券市場發展蓬勃,整個金融產業亦朝多元化發展,包括要繼續拓展期貨、貴金屬、商品、企業融資、資產管理、虛擬資產,以至創新金融等不同領域。

他表示,香港擁有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的獨特優勢,相信隨着國家經濟穩步發展,香港與內地互通的投資渠道亦持續增加,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中長期有望在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等機遇下進一步鞏固、發展。

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穩固

◆ 全球金融中心中排名第四

◆ 主要投資樞紐:2021年外來直接投資流入金額及外來直接投資流出金額分別位列全球第三及第七

◆ 全球第六大、亞洲第三大股票市場

◆ 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全球第四(2021年)

◆ 首次公開招股集資及企業併購環境全球第一

◆ 全球最大人民幣離岸中心:人民幣總存款額達9,128億元(截至2022年5月底)

◆ 全亞洲保險公司最集中的地方:超過160家授權保險公司

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穩固

◆ 航空貨運量全球第一

◆ 2022年度最佳機場

◆ 國際航運中心全球第四

◆ 2021年全球最繁忙貨運機場

◆ 跨境陸路交通,粵港澳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促進區內物流

◆ 香港現時設有8個陸路管制站,為來往香港與內地的跨境旅客提供服務

◆ 香港一直保持世界十大港口的地位,更是區域中轉樞紐

◆ 海運商業服務發展成熟

◆ 以貨櫃輸送量計算,香港在全球排名第九(2021年)

◆ 香港是亞洲最重要的國際船舶融資中心之一

◆ 香港船舶註冊按總噸位計位列全球第四

◆ 香港是訂立航運及商業合同和解決爭議的主要中心

國際貿易中心地位穩固

◆ 香港與20個經濟體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 香港與不同海外經濟體已簽訂22份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亦完成與巴林、馬爾代夫和緬甸的談判,並將開展/繼續與其他經濟體,包括「一帶一路」倡議沿線國家的談判。

◆ 自由貿易協議《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為香港產品及服務開拓龐大市場

◆ 2022年1月,香港已與4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並正與14個稅務管轄區進行磋商

冀促進粵港深港合拓科創產業

有香港創科界人士表示,國家在「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各項政策配套從基礎科研、科研成果轉化、資金等方面提供全鏈條支持,令香港的科創發展勢頭強勁。他們認為,特區政府必須善用政策支持,促進粵港、深港合作,令香港科創產業的發展空間更廣闊。

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表示,中央早在「前海方案」推出前,已開始容許國家科研專案經費過境香港使用,支持香港的基礎科研發展。「前海方案」等進一步支持香港與內地進行產業合作,致力使香港的研發成果產品化,加上國家「十四五」規劃在有關方面對香港的明確定位,令香港的科創發展勢頭強勁。

他認為在國家的全鏈條支持下,相信香港與內地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金融業界定能充分合作,能將香港建設成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料「前海方案」增兩地資金融通

立法會科技創新界議員邱達根表示,科創發展十分需要資金支持。隨着「前海方案」等惠港政策逐步落實,兩地資金有望進一步加強融通,便利科創產業全期融資,鞏固香港作為創科創投融資中心的地位,亦有助香港為國家引進更多海外資本。他指出,香港單靠自身難以發展晶片等高端製造業,故特區政府必須在「前海方案」、「南沙方案」等支持下促進粵港、深港合作,令香港科創產業的發展空間更廣闊。

創新科技產業迅速興起

◆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等國家戰略支持

◆ 世界數碼競爭力亞太區第一、全球第二

◆ 數據中心市場全球第六、亞太區第二

◆ 全球稅率最低的數據中心市場

◆ 研發新科技中心全球第三、亞太區第一

◆ 在數碼智能方面,亞太區第二、全球第三

◆ 在創新表現方面,東南亞和大洋洲區第五、全球第十四

◆ 香港擁有16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及6所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

◆ 國家科技部及特區政府創新及科技局於2018年9月簽署合作安排,推動兩地科技交流合作

◆ 香港成立「大灣區院士聯盟」,推動區內的兩院院士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 香港5間本港大學打入世界100強

◆ 特區政府正推動發展在落馬洲河套地區興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

挺內企「走出去」 財與才「引進來」

在「一國兩制」制度的優勢下,香港始終是世界最開放、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之一。有立法會議員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未來要利用好香港的營商優勢支持內地企業「走出去」,將不同地方的企業、資金、人才「引進來」,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攜手開拓新市場、新商機。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表示,香港匯聚內地及全球資本、人才,然而香港卻沒有外匯管制,歡迎資金自由進出,令香港多年來持續蟬聯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加上香港稅制簡單,稅率低,金融制度穩健,公司註冊制度手續簡單方便,同時沿用普通法制度,秉持司法公平公正,讓守法的大企業可以安心投資,中小企亦能專心發展業務,令香港在回歸祖國多年後依然一直是世界最開放、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之一。

港充當橋樑 促成國際大循環

他認為,香港未來要繼續善用自身開放透明的營商環境,充當聯通內地與世界各地的橋樑,積極融入國內大循環,同時積極強化東盟等周邊國家及地區合作,促成國際大循環,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利用好香港的營商優勢支持內地企業「走出去」,繼續發揮多元包容、好客的香港精神將不同地方的企業、資金、人才「引進來」,努力搭建跨國界合作平台,共建「一帶一路」,攜手開拓新市場、新商機。

最自由經濟體,絕佳營商環境

◆ 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自1996年起全球稱冠

◆ 全球最開放經濟體(《2019年度全球經濟開放指數報告》)

◆ 全球企業經營環境連續六年排名第一

◆ 全球投資環境第二名(《2021年度全球繁榮指數報告》)

◆ 全球新興生態系統第二名(《2022年全球創業生態系統報告》)

◆ 全球市場進入和基建第三名(《2021 年度全球繁榮指數報告》)

◆ 世界最具競爭力全球排名第五、亞太區第二(《2022年世界競爭力年報》)

◆ 公司治理亞太區第二

港採普通法制 利企業解爭議

有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特區是中國唯一以中文及英文同為法定語言,並使用普通法制的司法管轄區,可以為想「走出去」的內地企業與「走進來」開發中國市場的外資企業,提供能顧及不同文化背景的營商環境,以及可靠的解決爭議機制。

法律界選委、執業大律師范凱傑表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的普通法制度有不少絕對優勢,香港更是唯一以中文及英文同為法定語言及使用普通法制的司法管轄區,能為想「走出去」的內地企業與「走進來」開發中國市場的外資企業,提供可顧及不同文化背景的營商環境、可靠的解決爭議機制。

范凱傑認為,香港若要持續推進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發展,香港必須能提供足以跨越與連接不同法律制度差異,可靠的服務與爭議解決平台,以及匯聚通曉及熟悉不同司法體系與制度的人才等。為此,香港應積極持續推行措施吸引來自不同法域的法律從業員、法律學者等高端法律人才來港工作;推行有利仲裁發展的政策,引進更多國際與區域知名的仲裁機構;持續完善及優化與內地以及其他境外的法院判決及仲裁裁決互認及執行機制。

法律優勢

◆ 香港是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

◆ 司法獨立,有穩健和高透明度的法律制度

◆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享有終審權

◆ 本地和國際法律人才雲集

◆ 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 最受歡迎仲裁地點全球第三(《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

◆ 法治亞洲第二、全球第十八(《2021世界管治指標》)

◆ 秩序與安全世界排名第五(《2021法治指數》)

◆ 香港的廉潔程度在全球一百八十個國家/地區中排名第十二,亞太區第三(《2021年清廉指數》)

(資料來源:特區政府公開資料、立法會文件、香港文匯報資料庫)

(來源:香港文匯報A11:要聞 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