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修訂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 回應新時期總體安全挑戰

文/呂士梵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迅速止暴制亂、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實現由亂到治的歷史性轉折,並從根本上堵住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方面的漏洞,開啟社會安定、市民安全、人心安寧的新局面,這為澳門特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制提供了指引。有鑒於此,澳門特區政府於8月22日宣布就修訂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公眾諮詢,聽取各界意見和建議。現8場業界諮詢和公眾諮詢都已成功舉辦,各界人士對於修訂法律普遍持贊同與支持立場。

在筆者看來,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和區域安全形勢錯綜複雜,為適應新時期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法制需求,確有必要結合澳門的法制傳統和社會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現行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回應新時期的總體安全挑戰,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起過重要護航作用

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區積極履行國家安全立法的憲制義務,透過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宣傳工作等,構建起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及實施機制。

在立法方面,2009年2月25日,澳門特區立法會經審議後,以絕對多數贊成票,細則性討論通過澳門特區政府提交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同年3月3日,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生效。隨後,澳門特區逐步形成以澳門基本法為基礎,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為主體,其他法律為配合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規範體系。

而也正因為澳門特區國安法利劍高懸,這麼多年來,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總體良好,既確保了國家對澳門特區行使主權,也照顧到了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的社會現實,還維護了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可以說,現行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體現了澳門特區履行基本法第23條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國家的安全和澳門社會的長治久安,起到重要的護航作用。

在複雜多變的安全挑戰面前漸顯滯後性

然而,隨着內外環境的變化和「一國兩制」實踐的深入推進,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也面臨新情況、新挑戰。

一方面,國內外安全形勢已經發生深刻變化,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國家正面臨更複雜多變的安全和發展環境,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國家安全的內涵和領域不斷延伸和發展。

另一方面,澳門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至今已經13年了,相比於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其滯後性已經慢慢顯現。與此同時,2009年生效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主要根據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及當時的社會環境制訂,當中只有實體法,並沒有程序法。但從執法角度考慮,程序法也是重要的法律規範內容,因為只有通過修訂完善程序法,才能規範執行刑事程序的過程,並賦予執法機關透過不同的手段進行偵查。

因此,要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國家安全風險,切實維護國家和澳門的長治久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迫切需要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理論指導下,通過修訂法律進一步建立健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法律能夠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同等水平。

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彌補現行法律不足

事實上,澳門特區政府為本次修法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也期望通過此次法律修訂,克服現行法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對此,筆者有如下三點建議:

一、深刻認識法律修訂的重要意義,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符合新時期的形勢和要求。當前,國家和澳門特區的安全面臨着新的情況、新的挑戰,要能夠前瞻性地應對各種風險,必須有一部更具操作性、強而有力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作為支撐。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這次法律修訂的歷史契機,全面克服現有的問題和不足,使特區能夠依法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更有力防範及遏止外來干涉,更有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二、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更好地回應新時期的總體安全挑戰。2014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隨後,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的國家安全法的實施為國家安全領域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新思路。因此,澳門特區此次修訂法律,也應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理論指導和方向指引下,對澳門特區國家安全立法工作進行重新審視,尋找當前法律體系和執行機制上的可改進之處並提出相應措施,以滿足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求。

三、堅決反對一切擾亂和干涉,旗幟鮮明地為推進法律修訂保駕護航。對於西方反華勢力而言,逢中必反是他們的一貫做法,因此,修法諮詢期內,在西方反華勢力的滲透與鼓動之下,必定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就法律修訂的內容大做文章,甚至可能以過激的方式對法律修訂進程加以阻撓甚至破壞。在事關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面前,特區政府與愛國愛澳的社會各界,應以「欲安其家,必先安於國」的家國情懷為推進修法保駕護航,通過及早完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屏障,更好地保障廣大澳門市民的安全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