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惡意洗腦 傅健慈促法院依法懲治

傅健慈強調社會絕對不會容忍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一國兩制」的違法行為。(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頭目於去年出版涉煽仇縱暴的3本「羊村」系列繪本,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及控告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於早前審結,法官郭偉健周三(7日)裁定5名被告罪名成立,這是首宗涉發布煽動刊物罪經審訊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訪問時指出,香港政府在1938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訂立《煽動條例》以將「煽動」刑事化。相關條文在1972年被整合至《刑事罪行條例》,在回歸後,一直沿用至今。傅健慈認為這條法例並不存在過時,仍然有效,及適用於檢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的罪犯。

言論及出版自由並不是絕對權利。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和 《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的規定,為了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意見和發表的自由便會受到法律的合理限制。

傅健慈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了法,便應受到法律制裁。社會絕對不會容忍任何暴力、煽動鼓吹仇恨、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一國兩制」的違法行為,敦促法院依法懲治罪犯,彰顯法治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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