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吐口水挑釁警員 無業男認襲警罪囚10周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西九龍法院去年4月處理壹傳媒黎智英等多名攬炒派人士涉及2019年8月18日所謂「流水式集會」的判刑,庭外一名無業男子挑釁警員並吐口水,該男子昨日(29日)在審前承認三項襲警罪及一項不遵照紅色交通燈號的指示的傳票罪。案件今日(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警員雖無實際傷勢,但被告行為極具侮辱和挑釁,對執法者的尊嚴和權力作絕對挑戰,就3項襲警罪共判囚10周,另就不遵守交通燈過馬路罪判罰款600元。

被告盧嘉文(24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1年4月16日,在九龍通州街及東京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員陳俊馮及吳嘉輝。被告另被控於上址一輛警車內,襲擊警員陳俊馮。傳票罪則指,被告在同日同地,身為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之行人,當紅色燈號在穩定燈光亮着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該燈號的指示。

案情指,當日下午約12時30分,一名男子與政見不同人士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發生爭執,被告尾隨該男子,大聲質問對方「係咪藍絲?」便衣警員隨後護送該名男子離開,其後見被告違反交通指示橫過馬路,遂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惟被告不合作並大呼「救命呀,警察打人!」又挑釁警員「夠膽隻揪」,之後脫下口罩,突用右手連同身份證打向警員手掌。警員拘捕被告並鎖上手扣,被告即向警員吐口水,上警車後又拒絕戴上口罩,再向警員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