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約藏「魔鬼」 轉職始知扣薪

教總表示,近期收到不少合約教師的求助個案,當中涉及五花八門的「魔鬼細節」。 教總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鈺)新學年即將開學,隨着適齡學生人口下降,學校面臨縮班殺校壓力,以合約形式聘用教師較往年更趨普遍,連帶教師權益亦受衝擊。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教總)表示,近期收到不少合約教師的求助個案,當中涉及五花八門的「魔鬼細節」,包括有學校向教育局提交的教師工作紀錄與合約不符,令教師無理被扣薪超過半年;有學校因行政出錯,要求合約教師月薪轉日薪不果,將其即時解僱但不發代通知金;有學校要求教師在開學合約生效前「無薪金無勞保無追訴權」下回校工作多天。教總指出,新入職教師合約問題已存在多年,促請教育局及勞工處正視問題,並呼籲學校應樹立良心僱主榜樣。

教總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該會近日收到不少合約教師的求助個案,並歸納出個案中《僱傭條例》以外的五花八門的「魔鬼細節」,希望老師提高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工會協助下始追回欠薪

求助人之一、小學教師H發現,其學校向教育局提交有關她的課堂節數明顯低於其實際工時,亦與所簽合約不相符,導致後來其有7個月遭扣減工資或薪金較應有薪級低。有關問題在H轉職後向教育局查詢才揭發,並在工會協助下追討被扣薪金。教總認為,事件或涉及學校在電子系統提交資料時出錯,但出問題後只修改了事,未見需要問責,強調教育局應訂立標準定期報告,以作監管。

教總又表示,有代課合約教師入職後,遭學校單方面要求月薪改日薪,教師拒絕後遭學校即時解僱,只獲兩天薪金。教總認為,事件涉及學校行政出錯,在該會及勞工處調停下,該教師獲發回一個月代通知金。

教總指出,完約賠償通知方面亦有不少陷阱,常見個案要視乎雙方簽署的解約通知期多少,及何時通知對方不續約,才可決定是否須付代通知金。其中一個求助老師,於7月31日提出辭職並在新學年離職,但因其通知期是3個月,老師仍須付餘下的兩個月代通知金。

新學年一般是9月1日開始,老師合約亦多於當日生效。教總表示,有多名求助老師都屬於合約生效前「三無」人士,包括學校要求提早於8月20日返校,其間沒有薪金、沒有勞保,而因合約期未開始,其間提出解約亦沒有追訴權,校方不用支付代通知金。

教總指出,教師入職前應學校「邀請」回校出席會議以增加對學校了解,約一兩天是可以接受的,但如學校「邀請」教師在合約前回校要入課室教學甚至帶隊,就應算是「工作」。教師在現身學校前,亦應了解自己身份是否「僱員」,若獲確認就應有薪金及勞工保險保障。

籲學校樹良好僱主榜樣

教總總結指出,合約教師與勞保問題,在教育界已存在多年,如只為了行政管理方便而忽視新入職教師權益,做法不合理,呼籲學校應樹立良心僱主榜樣,讓老師獲應得的薪酬保障,又促請教育局及勞工處正視問題。

(來源:香港文匯報A10:港聞 202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