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師招聘8月下旬展開 基本法及國安法測試須及格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法律援助律師的招聘工作將於今年8月下旬展開。法律援助署今日(12日)提醒有意投考法律援助律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和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以上,以及在能力傾向測試及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法援署指,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法律援助律師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另外,根據律政司要求,取得以下成績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
-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
取得以下成績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
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10月8日及15日或如有需要於10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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