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違令擅離檢疫酒店 判緩刑

一名28歲女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被判處監禁6日。(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衞生署今日(9日)表示,一名28歲女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日,緩刑12個月。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21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11月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日,緩刑12個月。

發言人表示,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256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