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意外|業界析三大疏失
(香港文匯報 記者 劉明、蕭景源、文森)男團MIRROR前晚於紅磡體育館舉行的第四場演唱會,其間一幅旋轉擺動的巨型熒幕掉下,兩名舞蹈員被壓中,其中一人頸椎爆裂骨折,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另一人已出院。特區政府將由康文署一名助理署長成立專責工作小組,聯同勞工處、機電工程署及專家調查事故原因。初步調查顯示,在兩根繫着熒幕的鋼索中有一條斷裂。MIRROR演唱會開鑼4天幾乎每晚都發生意外,香港文匯報梳理了從事舞台製作和管理的業內人士、工程師等意見,分析事故涉及三大問題,包括鋼索老化,監督及綵排時間不足等。業內人士表示,香港銳意打造成文化、藝術大都會,就必須理順表演業的專業質素及安全標準。
1.舞台裝置須符安全標準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昨日與一眾官員到場了解時透露:「初步見到該條鋼索斷了,斷的原因為何呢?我們可能要取去做檢測,要找專家作研究是運作上或物料本身問題。」他估計全面調查需要數周。警方九龍城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事故是否涉人為因素或刑事成分,探員昨日凌晨到達紅館拍照存檔。
鋼索何以會斷裂?據了解,肇事的熒幕呈4米乘4米正方形,厚0.2米,重約1,200磅。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前工程師盧覺強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鋼索的承重力為1.2噸,而熒幕只重1,200磅,即使一條鋼索斷裂,另一條鋼索亦足以承受。
他估計可能是鋼索出現金屬疲勞或老化,承重力被打折扣,又認為在類似的情況下,有關方面應考慮在懸掛物中央位置,再加一條安全鐵鏈作後備支持,相信在多重安全措施保障下,可將意外幾率減至最低。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舞台製作及管理業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大型演唱會等舞台涉及不同裝置,均要符合安全標準,包括確保舞台上方射燈和大型熒幕牢固,但今次事故的熒幕只有兩條鋼索吊着,未必足夠,「一條斷了,只有另一條受力未必足夠,其實一些活動拉起大型banner(橫幅)都用3至4條威吔拉住。」
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代表李林風指出,舞台結構安全的文件在開鑼前只須簽署一次,之後每晚開騷都不會再檢查,未能及時發現鋼索是否有斷裂跡象,建議特區政府應更新有關場地指引,及研究工程公司有否不恰當配置。
2.監管須嚴格 康文署有責
楊潤雄被問到康文署作為紅館的管理人,與主辦單位的權責如何分野時,他表示,「康文署作為場地管理人,署方與所有租用會達成一個協議,協議詳細列出雙方的責任,以及作為租用舉辦活動時需要做的工作。通常在一些比較大型的舞台表演上,由負責租場的一方負責整個場地的安全設施,要負責建築,亦要找一個專業、合資格的工程師進行認證,證明設施符合安全,可以使用。而康文署亦會在租用取得相關文件證明後,才容許節目繼續進行……誰人需要負責,我們一定會追究到底。」
該名業內人士指出,舞台及升降台等只要高於1.7米,就要由結構工程師檢查,簽署文件核實安全提交康文署,而電力裝置、舞台燈光等也要檢測合格攞牌,康文署才會批准演唱會舉行。但在開鑼前檢查核准後,每場演唱會舉行期間就無須再檢查。他認為,康文署有駐場舞台監督,應要確保鋼索及其他裝置全部合乎標準。
3.排練時間不夠易生意外
該演唱會由綵排至正式演出都是意外頻生,包括第一場演出時男團成員Anson Kong因升降台震動差點失足跌倒,第二場成員Frankie更失足跌落台幸無恙。一名該演唱會幕後人員透露是次舞台機關複雜,「與以往相比,所有嘢(機關)都係到總綵排時我們才第一次見,正式綵排是開騷前一天,本身預計晚上9時許,但不斷延誤到凌晨1時半,每日上網見到有人說危險就會減少一個機關,搞到我哋無所適從。」
有舞台製作及管理業內人士表示,舞台搭建前表演者已在排練,「要on stage綵排,則舞台要先完成搭建,音響、燈光等所有東西已做好」,他指出現時不少表演也只有一兩天台上綵排時間,讓表演者熟習舞台,當然舞台設計繁雜就有較大風險,但他認為最重要仍是裝置符合安全標準,如升降台曾出現震動,反映機械有技術問題,而舞台邊緣位置應貼上熒光帶以提醒表演者,避免失足。
舞蹈員阿Mo二次手術 最壞恐癱瘓
被巨型熒幕直墜擊中的舞蹈員李啟言(阿Mo)傷勢嚴重,據悉其腦出血及頸椎第四節爆裂骨折,昨日進行第二次手術,最壞情況恐有癱瘓之虞。據悉,阿Mo的父親李盛林牧師及母親事發時身處加拿大多倫多,最快今日啟程返港。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主動聯絡兩人,協助他們按現行機制提供「恩恤檢疫」安排。演唱會主辦單位MakerVille母公司電訊盈科,其主席李澤楷昨日表示,公司會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並提供協助。
父母返港將安排「恩恤檢疫」
27歲的李啟言(阿Mo)前晚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救治,通宵接受手術修補受損頸椎,其後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至昨日上午11時半,他再度被推入手術室,接受長達8小時的第二次手術,目前仍在深切治療部(ICU)留醫。
據了解,李啟言送院時能自主呼吸及與外界溝通,但手腳一度不能活動、腦出血、第四節頸椎受損、頸椎爆裂骨折,脊髓神經線受損,要視乎其脊髓神經線復原進展才能評估康復情況。
李澤楷:承擔傷者醫療費用
李澤楷昨日回應表示,高度關注今次演唱會發生的意外,向傷者及傷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希望傷者早日康復。公司會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以及盡力提供協助,及嚴肅跟進今次事故。
李啟言的父母準備今日啟程返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會見記者時表示,特區政府會給予他們充足的協助。醫務衞生局已經主動透過演唱會的主辦單位聯繫李啟言的家人,提出在他們回港後可獲安排到醫院探望傷者。
醫務衞生局發言人其後表示,得悉李啟言家屬正準備由海外回港探望傷者,經主動聯絡後,知道他們已順利預約返港航班及指定檢疫酒店房間。局方會盡力按照現行機制提供協助,讓家屬在抵港後完成必須的入境檢疫程序,盡快到醫院探望傷者。
局方表示,根據現行入境檢疫措施,如有特殊情況,衞生署的獲授權人員可以批准受檢疫人士短暫離開檢疫地點,探望危重的親屬等。受檢疫人士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醫院信函等。在評估受檢疫人士的申請時,衞生署會考慮該申請對公共衞生帶來的風險。受檢疫人士如到訪醫院亦需先得到醫院負責人批准。
張竹君被問及有關問題時表示,政府一直有「恩恤檢疫」的安排,只要抵港人士完成機場檢測,打齊疫苗,核酸檢測陰性,以及提出申請,就可以暫時中止檢疫酒店隔離,以「點對點」的交通方式獲安排盡快到醫院等地方探視,其後再以「點對點」的交通方式返回檢疫酒店完成檢疫期。
另一名受傷舞蹈員張梓峯(29歲),僅皮膚擦傷及肌肉拉傷,在留醫觀察一晚後,於昨日下午由家人陪同出院。
專家之言:主辦機構投保額最少千萬元
今次演唱會事故造成年輕舞者嚴重受傷,有保險業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舞蹈員雖多屬自僱人士,但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場地如紅館等工作,製作單位都必須購買第三者的傷亡及財物損失保險,投保額最少為1,000萬元。
舞蹈員多屬自僱 主辦方也須投保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舞蹈員多屬自僱人士,非製作公司的合約員工,故不屬勞工保險保障範疇,但所有在康文署場地包括紅館舉行的表演活動,都會規定主辦單位須為所有工作人員以至觀眾購買第三者人身傷亡保險,「保障範圍包括場地內所有的人,除了工作人員外,如果有裝置掉下來造成觀眾傷亡,也會受保障。」
他指出,演唱會這類大型的表演活動,投保額不會太低,下限是1,000萬元,而保險公司更會視乎有關活動的風險程度,建議是否要再增加保險金額。
在保費方面,羅少雄表示按個別活動會有所不同,「主要按風險程度而定,如果大型演唱會有好多機關,有升降台等,因為風險較高,所以保費亦會高,另外還要看製作單位的往績,如果有關機構以往進行的活動曾經發生意外,就如車保一樣,保費都會增加。」
他指出,保險公司會根據投保額作出賠償,但若然受傷人數眾多分攤賠償金額,或令傷者賠償不足,屆時主辦單位或要自行補貼。若有關意外涉及人為疏忽等問題,保險公司作出賠償後,亦可向主辦單位追究責任,「如果不是單純的意外,而是安全措施不足、沒有跟足程序以及有其他人為因素,則保險公司可以要求主辦單位分攤責任,即要主辦方承擔部分賠償金額。」
(來源:香港文匯報A01:要聞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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