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丨掛國旗被要求繳巨款 香港公務員團隊問題在哪?
文/周琳琳
當將軍在前線指揮千軍萬馬,又如何能遙控每名士兵的具體行動?靠事先規劃好的路線方案嗎?但戰場上的情況瞬息萬變,完全按照方案,執行時難免落入框架。思路清晰的將軍直接明確目標:「今天我們的任務是把對面的碉堡攻下。」至於是直取還是迂迴,每一步具體的行動如何,就要由前線指揮來應變決定。
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團隊,雖然絕大部分工作效率都非常高,只是在「市民國慶燈柱掛國旗被路政署要求繳款」這事情上,就看不到堅定不移、目標清晰的「愛國愛港」意識。
去年國慶前夕,有市民依法獲批在元朗粉錦公路和錦田公路沿途的燈柱掛上1214面國旗,由9月20日至10月9日,為期20天。事後收到路政署的賬單,要求在11日內繳付逾14萬元,賬單列明檢查費為每面旗每天6元,1214面國旗懸掛20天要繳付145680元,並另繳申請費1990元。
事件在本港引發熱議,有社會人士更直言,在國慶時掛國旗本應是政府的工作,民間自發掛旗是愛國熱情的表現,特區政府要做的,乃是主動把「掛國旗慶國慶」恒常化,不該刁難阻撓,或者只循規章辦事而不顧事情始末。
對相關部門的主事者而言,可能「我只是辦事,問責輪不到我」,如若為愛國愛港者靈活地豁免費用,反而會違反本身的規章,「我只是拿固定工資,為何要冒這個風險?」所以,就出現了寧可開出14.7萬元的賬單,也沒有考慮、顧及到整件事的觀感,繼而引發廣大市民的「公憤」。
一直觀察着事態發展,筆者始終認為,規矩是死的,「以結果為目標」才是正確的原則。路政署在這件事上本末倒置,或許並非特區政府處事的「個別例子」,「香港青年協會青年研究中心」公布「青年對公務員及其所面對挑戰的意見」研究報告,問到公務員隊伍給受訪青年最大的印象——逾三成(32.1%)的青年認為是墨守成規,其次是少做少錯(22.6%)。至於最欠缺的,近兩成七(26.8%)認為是責任承擔不足。
這不禁讓人反思,素來「門檻高、辦事精明」的公務員團隊,為何當中會有人「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如果連自己前進的目標都視而不見(例如全城同賀國慶),即使表面上的行動是「按章辦事」,最後也可能會得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結果。
以往特區政府的資深政務官把握着對違紀公務員的認定和處置權,可以裁定哪些公務員有違紀行為可被辭退,哪些則不受影響。從優點來說,上級政務官掌控下級政務官的命運,使之服從意識較強,在程序正義和工作規程方面做得非常嚴格;工作一板一眼,比較廉潔。
不過,這一制度也存在着明顯的弊端,主要是官僚制度或會變得僵化,使人陷入到「理性的牢籠」之中;「少做少錯」,使公務員更容易墨守成規,對顧全大局、把握複雜政治形勢、強化發展創新等方面缺乏能力和知識,牽絆了公務員改革成效,還可能會影響到「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實踐。
隨着香港國安法實施,特區政府的管治隊伍逐步整頓,下一步的關鍵在於培植起「以國家、特區福祉為依歸」的主觀意識;或許,特區政府可以在各個公務員部門設置民意委員會,就「辦實事」、「主動擔當」以及「靈活創新」等要點進行評估,並與升遷獎懲機制掛鈎,以體現行政長官李家超「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
「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我們需要的是一群具備家國情懷、心懷擔當精神、樹立使命及服務意識,善於破解香港深層次矛盾的公務員隊伍。雖然,改革公務員團隊、提升治理能力是一項漫長且艱巨的過程,但只要我們「抓住了七寸」,就更容易達成目標。總之,在新時代下,唯有建立與「一國兩制」體系相適應的公務員文化,才能讓公務員隊伍真正發揮所長,為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發揮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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