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武館煽動案 女助理申保釋再被拒

警方國安處於今年3月在尖沙咀「集英揚武堂」武館搗破「港獨」團夥,拘捕武術教練及其女助理,兩人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無牌管有槍械等共5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出,經檢驗涉案的7支弩後,發現其拉力達13至17公斤,超出6公斤的合法範圍,要求押後案件,以準備轉介區院審訊的文件。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31日再訊。

男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女被告則第三度申請保釋被拒。羅官表示,不信納女被告保釋後,不會作出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其保釋申請。兩人繼續還柙。

兩名被告依次為男子黃德強(59歲、武術教練)及女子張文芝(62歲)。男被告黃德強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共三罪,指於2020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0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布陳述及海報和營辦武術班,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他另被控於2022年3月20日,在新界大圍金獅花園二期金寧閣一單位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劍、3把開山刀及1把斧頭;及無牌管有槍械,即2支弩。

至於女被告張文芝,則被控「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共兩罪,指於2022年3月20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三期一單位,管有3把開山刀及1把斧頭;及同日同地無牌管有5支弩。

(來源: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