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香港司法制度獨立公平 檢控工作從未受過中央壓力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由紫荊文化集團主辦的「紫荊文化國際論壇——『一國兩制』的成就與展望」今日(16日)舉行。香港資深大律師、香港特區政府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出席並發表演講,他表示,自1997年以來,香港的司法機構地位顯著提升,已在全球備受認可。基本法第85條規定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這種保障在司法獨立依賴於公約的港英殖民統治時期是不存在的。
江樂士表示,1997年終審法院成立後,香港獲得終審權,在本地常任法官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非常任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正義得到最高級別的伸張。儘管有些人認為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頒布後很難融入香港的普通法體系,但法院提供了無可挑剔的指導,毫不誇張地說,法院已經形成一套真正卓越的判例法,其判決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經常被引用,而且總是得到核准。
2019年修例風波後,法官以各種方式追究不法分子的責任,包括懲罰違法者、發布禁令以打擊在Facebook上對公職人員進行人身攻擊和煽動暴力,以及凍結犯罪資產。江樂士表示,正是因為法官為維護法治所做的努力,他們自己也成為了目標,本地不法分子和外國勢力都試圖干涉他們的工作。暴力分子甚至對法院發動縱火襲擊、對司法機關採用死亡威脅,但法官們不屈不撓,不顧危險,堅守法治,最終許多罪魁禍首受到正義的制裁。
江樂士提到個別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離職,形容只是「小插曲」。事實不是海外法官一蹶不振地離開香港,而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明確表示信守其對香港和香港市民的承諾,決心繼續在這裏伸張正義。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有10名海外法官可在需要時出任終審法院的第5名成員,連同首席大法官和3名常任法官,應綽綽有餘。而倘若需要更多的海外法官,招聘應該也沒有困難。除了澳洲、加拿大、新西蘭和英國的傳統司法管轄區之外,亦可考慮來自印度、牙買加或新加坡等地的其他地方法官。
江樂士續指,在社會動盪期間,香港的檢察官承受着巨大壓力。有人盡其所能妖魔化起訴決定,並試圖給外界一種印象,即檢查官們不是自由人,而是「北京的傀儡」。這當然是錯誤的。因為中央一直嚴格遵守基本法的規定,包括檢察獨立。江樂士指,自己在1997年之後擔任了12年多的刑事檢控專員,但從未受到來自北京或地方官員的任何形式的壓力。相反,他受到的批判,總是來自所謂的「泛民主派」,這是他曾面臨的唯一一種政治壓力。
展望未來,江樂士認為,在一些西方國家出於宣傳目的抨擊香港的法律制度之際,律政司應提高其在國際檢察官協會(IAP)中的形象,並充分利用其成員提供的機會。每個人都需要聽到,香港的起訴一如既往地公平,除非現有證據有合理的定罪預期,否則任何人都不會被起訴,並且法治一如既往地安全。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