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 | 梁振英的感喟值得港人深思

文/黎岩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港媒專訪時表示,若香港深層次、制度性的問題處理不好,恐怕之後仍會再出現如「佔中」、國教風波等事件。因此要正本清源,講清楚香港基本法初衷與立法原意。梁振英憶述回歸前有內地起草委員會成員來港,當時有香港人膽粗粗用普通話發言說:「香港不是政治城市,是一個經濟城市。」然而曾幾何時,香港卻變成政治城市,甚至是一個熱火朝天棍棒齊飛的暴力政治都市。該篇專訪洋洋灑灑數千字,道出梁振英對回歸二十五年的香港社會現實的感喟與期待,其中最核心的主題便是期望港人能夠回歸基本法的初衷,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在回歸二十五年的中間節點,香港社會各界還在為未來發展路向探索摸索,梁振英的感喟確實值得全體港人深思反思。

梁振英在訪問中主要表達了這樣幾層用意。其一便是回歸前所有港人所關注的焦點只是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他回憶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基本法起草階段在全港性諮詢。每次落區,市民提問的第一條問題都一樣:「後生仔,你講我知,1997年7月1日回歸時,我們用甚麼銀紙買第一份早餐?」諮詢會上大家關注的是經濟、民生事宜。究其根由梁振英直指,過去四十年時間,未將香港基本法初衷講清楚,無針對性地解釋香港基本法規定的香港政制、香港與中央與國家是甚麼一回事。簡單講,未能向市民清楚地勾畫「一國」與「兩制」之間的憲制關係,本來基本法白紙黑字清楚明白地有規定,但在別有用心的人眼中口中,特別是一些披法律外衣的政客口中,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與初衷居然被輕而易舉地扭曲,甚或還能提出各種蠱惑人心、離經叛道的歪理邪說。

梁振英講述的第二個主要議題是香港的民主政治。民主是個好東西,但絕非萬能匙,民主必須符合國家憲制框架,必須符合基本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即應該循序漸進,並非置法律於不顧而予取予求。梁振英指出,近年香港人經常講「民主」,有人提出重啟政改、一人一票選特首等,但大家應看清楚香港基本法,行政長官產生前應由提名委員會提名,而不是公民提名,「點解有場佔中發生?主事的人清楚。」戴耀廷之流並非不懂基本法,但卻置若罔聞地搞公民提名,基本法在他們的心目中的價值與地位,於此可見一斑。包括後來搞出來的所謂的「35+初選」,幾乎是明目張膽地挑戰基本法,與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背道而馳,但卻依然能夠我行我素地推動實施,居然也有眾多嘍啰信以為真地跟從盲從,在這個法律系副教授眼中,法律算什麼東西,不過是為其所用的工具而已。

梁振英講述的第三層主要用意就是維護國家安全。梁振英形容,外國勢力就如細菌,一直存在於香港,因此要經常洗手,「香港這地方長久以來,(外國勢力)不一定看到,但威脅著我們安全。」因此香港亦有防範外來勢力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的必要。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長期以來中門洞開,甚至不設拒設守門員,任由細菌病毒自出自入,自由繁殖。西方反華勢力亦一早習慣於在香港為所欲為,突然間有國安法臨門一攔,自然擾了這班人的黃粱清夢,隨之會有如此意想不到的劇烈反對與制裁,美英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作為中國主權治下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卻「大逆不道」,這樣的雙標這樣的政治邏輯確實有點荒誕滑稽。更為可悲的是,個別曾經宣示效忠的政客,用納稅人的錢做旅費,跑到外國煽惑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此等數典忘祖的悖逆之舉,難道就真的奈何不得?

梁振英講述的第三個主要議題就是香港的教育問題。「講清楚初心」,必須由教育做起。他指,過去「教協不倒,教育無望」,如今「教協既倒,教育何去何從?」要培訓中小學教師,講清楚國家安全、香港基本法初衷、香港國家安全法的用意,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目的等等。遵從回歸基本法立法原意也好,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也好,維護國家安全也好,都必須從教育著手,從基本的初級的教育入手,國家觀念與民族自豪,始終需要潤物細無聲的熏陶感染教化,才能達致真正的人心回歸。未來二十五年,人心回歸將是社會發展的核心議題。只有人心回歸才能理順發展與安全問題。

梁振英講述的第四個主要議題就是發展問題。近年內地經濟發展迅速,有人關注未來上海、深圳等會否取代香港,亦有人關注香港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中的雙引擎作用。梁振英指,香港不可能成為內地一般的城市,「我們不會成為內地的一個城市,內地城市亦不會成為香港。正如內地城市之間,上海不會成為北京,北京不會成為廣州一樣。」只要「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繼續下去,這就是香港發展最大的優勢。顯而易見,香港的優勢依然存在,且不可取代,關鍵的問題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香港如何發揮好自身的優勢。候任特首李家超提出提升香港競爭力的施政目標,其實就是如何發揮香港優勢的問題。只要能夠有效地發揮自身優勢,就是香港最大的競爭力。

梁振英曾擔任特區行政長官,且親身參與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對香港社會政治經濟的演化可謂知之甚深,面對香港未來發展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自然能夠識得廬山真面目。無論如何,香港的未來發展都必須緊密配合國家政策,必須積極主動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應該為國家發展與民族復興增磚添瓦,而不是每每遇到風吹草動就徑自向中央提出要求,特區的特在於有特殊的責任特殊的貢獻,而不在於有特殊的特權。香港人必須要有國家發展的公民憲制責任意識,「作為國家人民一分子,我們自己不配合、不去做,永遠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