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研改革 加快批款解燃眉

破欠基金冗長的法律程序不能解失業打工仔的燃眉之急,勞工處擬自聘法律人員簡化申請程序。(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文禮願)新冠肺炎疫情令香港餐飲、旅遊、零售等多個行業出現倒閉潮,部分手停口停的打工仔不但驟然失去收入,還被無良老闆欠薪,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是他們最後一道「安全網」。然而,多個協助工友追薪的工會向香港文匯報反映,個別破欠基金申請需要兩三年才領到錢,冗長的法律程序令不少人中途放棄,使基金運行的實際效果與成立初衷相悖。昨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特區政府正審視破欠基金申請程序,擬簡化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減省申請法援的步驟,簡單個案可於兩三個月內處理好;政府亦計劃調整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中的欠薪支付上限,由現時的3.6萬元升至8萬元,料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有工會代表對有關改善表示歡迎。

根據審計署最新一期審計報告,勞工處在管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執法工作及其他項目上存在多項缺失,包括處理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申請時間過長,2018年起至2021年上半年間,獲批申請平均要等6.5至7.7個月,當中耗時超過一年的個案,由2018年的5%激增至去年上半年的21%。

破欠基金接獲申請個案(宗)

支薪上限擬調升至8萬元

昨日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就有關問題舉行公開聆訊,羅致光在會上表示,該局接納審計署建議,已經檢視破欠基金申請程序,「勞工處正探討由勞工處或(破欠)基金,聘請法律專業人員或者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僱員向法院提出有關對僱主破產或清盤申請的可能性,讓申請人無須向法援署申請援助及進行資產審查。我們相信申請程序估計能夠縮短12星期或以上。」

據了解,目前申請破欠基金,必須由勞資關係科職員與法律援助署聯絡,協助申請的僱員申請法援,日後若勞工處及破欠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能將申請時間壓縮,簡單個案料兩三個月內處理完畢。此外,目前破欠基金向僱員墊支的「特惠款項」,最多支付3.6萬元欠薪,羅致光昨日透露會將有關上限調升至8萬元,政府已基本完成相關檢討工作,預計下月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提升特惠津貼上限,及下調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率。

另外,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昨日亦在立法會上回應,處理濫用破欠基金個案時,處方會向當事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90日內還款,現時已成功追討約30萬元。

工會:法援瓶頸最難處理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十分歡迎政府改善流程,「如果有勞工處或者破欠基金有法律代表幫手,對打工仔追討血汗錢很有幫助,有劃時代意義。」他指,以往工聯會接到的求助個案中,許多卡在法律援助的申請關卡,該程序審核複雜,需要調取申請者與討薪無關的多重背景資料,一直被工友所詬病。

他舉例指,部分個案涉及的追薪總額約為十多萬元,而律師費金額亦相若,如果不符合申請法援資格,打工仔一般也不會選擇自費請律師入稟要求僱主清盤。他又表示,3.6萬元的上限標準已持續逾25年,早已不合時宜,工聯會早前曾提出上調要求。

勞聯昨日亦對特區政府的建議表示歡迎,並敦促政府盡快改變現時僵化的處理手法,早日落實簡化破欠申索程序,真正解決僱員的燃眉之急。

破欠基金發款需時

【個案一】苦主等9個月 嘆基金救不到人

申請破欠基金程序繁複,令不少失業人士叫苦連天,從事證券經紀服務的李先生因任職的公司牽涉官司被清盤,十多名員工早前陸續被解僱。他於3月底被遣散後,發現僱主未有繳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及4天有薪假,合共約2萬多元,於是展開追討行動,卻被要求繳交23份文件才能申請破欠基金,他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直言:「間公司都已經執咗,點提供呢啲資料?等破欠發放2萬(元)嚟開飯就真係蛇都死。」

李先生被遣散後,清盤人留下一句:「公司無錢,你哋自行透過申請破欠基金追討(欠薪)。」於是李先生在4月初前往勞工處求助,但處方職員表示由於該公司還未正式清盤,要等到正式清盤才能追討。

須交齊23份文件

5月初,該公司正式清盤,李先生以為終於可以入紙申請破欠,誰知去到勞工處填寫申請表時,才知申請人需出示近23份文件,包括入職合約、強積金供款紀錄、佣金計算方法等,李先生說:「嗰刻真係呆咗,我任職呢間公司已經十幾年,試問你會唔會將十幾年前入職的合約保存到現在?我都想問公司索取文件,但清盤後大家已四散,都已經執咗,點提供呢啲資料? 」

李先生至今仍未集齊文件,無法入紙申請破欠,他慨嘆:「打工仔無咗份工已經好慘,仲要集齊幾十份文件來證明,我有閒情去搵文件,不如馬上搵工好過。我唔明點解間公司已證明被清盤,勞工處仲要驗屍咁驗。」

最令他氣憤的是,就算集齊文件入紙,仍可能要再苦等9個月才發放款項。「我現在每月供樓2萬元,想申請綜援又唔合資格,等破欠發放2萬(元)嚟開飯就真係蛇都死。」

【個案二】工聯會幫手 集體爭回血汗錢

3年多前黃女士任職的酒樓突然結業,她與近10名工友同被欠薪,追薪無果下決定申請破欠基金,但過程繁複,「要不停去跑好多地方(部門),一些法律問題我們也搞不清楚」,最後向工聯會求助才完成申請,酒樓結業一年多後才收到款項。

現金出糧唔敢追錢

黃女士本來在觀塘一間中式酒樓任職業務經理,月薪約2.6萬元,當時名義上僱用她的是老闆的兒子,但實際經營者是老闆本人,混亂的隸屬關係亦為他們後來申請破欠基金造成不少麻煩。酒樓結業時拖欠租金,黃女士也被拖欠一個多月的工資,另有假期薪酬等,合共約3萬元。「點心、廚房部門的員工,老闆就即刻發薪,但我們這些行政人員就拖住,我們大概10個工友約定追薪,另外一些兼職工人,因為用現金出糧,覺得沒有證據,連追錢都唔敢。」

新冠疫情令本港百業蕭條,其中餐飲業是倒閉重災區。(資料圖片)

雖然最後成功討回應得的欠薪,但整個過程繁複,黃女士說:「跟着政府職員指示,在不同機構(部門)之間跑來跑去,好在最後有工會幫忙,才能夠完成申請,希望政府能夠簡化程序,照顧基層打工仔。」

工聯會飲食業職工總會組織委員梁天柱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像黃女士這種個案工會接觸不少,耗時最長的一宗申請是2019年申請,今年才領到款項,將近三年之久。「法庭要人證物證才能認定僱主清盤,工友們集體訴訟需要好齊心,近年因應疫情和社會事件,不少審訊日期不斷延後,令申請更慢。」

(來源:香港文匯報A01:要聞 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