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因染疫而被解僱 平機會提告僱主

平機會表示,接獲第二宗涉及新冠病毒歧視的訴訟個案。(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平機會今天(23日)表示,一名僱員疑因感染新冠而遭到僱主解僱,平機會將代表該名僱員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

平機會指,該申索人獲聘用為項目經理,惟上班數天後確診感染新冠,並需留院治療,在住院期間收到僱主的訊息,指他因染疫而被解僱。平機會表示,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若基於僱員的殘疾而將其解僱,即屬違法。在這個個案中,僱員的殘疾是指他感染了2019冠狀病毒病(即新冠病毒)。

平機會表示,今次是第二宗涉及新冠病毒歧視的訴訟個案,希望藉此加强公眾的意識,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行為,重要的是不要對感染新冠的人士採取不必要的措施。平機會重申,即使新冠疫情令公共衞生形勢不斷變化,反歧視的基本原則也不會在這個時期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