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禁電子煙法例生效後暫無發現違規情況

陳肇始指政府會加強戒煙推廣。(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4月30日正式生效,本港全面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及宣傳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2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衞生署控煙酒督察會因應投訴採取執法行動,至今的巡查未發現違規情況。

新法例生效之前,有人提出可在「黑市」購買電子煙,陳肇始呼籲市民切勿違法,海關會繼續堵截私煙,防止旅客將電子煙或加熱煙帶入境,亦會與衞生署採取聯合行動。

此外,陳肇始指,明白部分市民已有煙癮,政府會加強戒煙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