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 | 下任香港特首 必須解決什麼難題?
文/陳孝殷
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於4月3日已經展開,至本月16日結束,而投票日將定於5月8日舉行。昨日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請辭,並透露有意參選下任行政長官。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既要對中央政府負責,又要向全港740萬市民負責,所以當外界熱議下任特首人選、條件之際,筆者認為下任特首必須解決數大難題,帶領香港走出困境,繼而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下一代提供更理想的發展土壤。
帶領香港 擊退疫情
受第五波疫情衝擊,本港現時已經累計有117萬確診個案,死亡人數達8,344人,遠超於過去四波疫情的總和。不論誰人成為下任特首,其首要工作,必定是帶領香港擊退第五波疫情,貫徹國家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精神,守護好香港市民的生命健康,令香港重回正軌。筆者個人認為,擊敗疫情的一面是為了生命,而另一面則是盡快爭取香港與內地通關,畢竟港人、港商等待與內地通關已經多時,香港能否真正重回正軌,還取決於何時能夠與內地正常通關;以筆者個人為例,作為一個在內地(主要為深圳)工作的香港市民,長期未能正常地回到內地工作,那種「遙距」工作之不便,既影響事業發展,亦影響筆者與各夥伴之溝通。
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每個市民都須維護國家安全,而作為特區首長,要對中央負責,自然就更必須負起維護國家安全之重任,回顧本港過去幾年發生的種種事情,包括筆者在內的廣大市民,都深切體會到國家、特區安全之重要性,原來當國家、特區安全受到威脅,市民手中的一切都頓時變得欠缺保障。在中央果斷立法下,香港國安法已成功實施了接近兩年,逐步邁向良政善治,不論是治安還是社會環境,都比香港國安法制定前穩定得多;不過,有了香港國安法,並不等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制已經完全完善,下任特首還有責任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把相關法制變得更為完整,進一步保障國家以至特區的安全穩定。
必須解決深層次矛盾
就如很多已發展地區一樣,香港在繁華背後,其實還積存了不少深層次矛盾,筆者經常與各界別、各階層的青年交流,他們與筆者一樣,都是熱愛祖國和香港,只是他們在港發展時,都遇到一個80後、90後會面對的難題,就是想成家立室,但香港的樓價、租金,窒礙了他們的人生計劃,而住房問題,由多年前討論至今,更似乎成為本港的一個「難解」問題。筆者盼望下任特首能解決好住房問題,讓廣大市民能安居樂業,有一個安穩的居所,繼而為家庭、為香港作出貢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上月初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香港代表團會議,希望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恪盡職守、開拓進取,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設好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創科中心,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國家建設和香港發展作出新的貢獻。放眼將來,香港的發展希望,在於能夠好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作為香港青年,筆者在內地及香港工作超過20年,一直見證着深圳等內地城市的變化,親身感受到神州大地發展的奇蹟以及機遇所在,衷心希望下任特首能提出更多惠及香港青年到內地發展的措施,並進一步打通香港青年到內地發展的道路,好讓我們以至我們的下一代,能立足於香港,同時邁向人口達14億的神州大地。
(作者為天津市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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