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照加租管如虛設 業主扮懵稱不知條例生效

有劏房戶投訴租管條例生效後仍被濫收水電費及加租(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兩個月,劏房戶被多收逾六成水費和兩成電費、加租等問題仍未解決,業主及中介卻扮懵聲稱不知條例已生效。劏房戶向負責該條例執法工作的差估署投訴,質疑前線職員對條例不「熟書」,還拒絕介入調解工作,批評政府的取態使條例變得「形同虛設」,未能保障住戶權益。運輸及房屋局和差估署則回應指,至今沒有收到涉嫌違反相關條例規定,或單位「規管租賃」需要租務調解服務的個案。

昨日一班劏房戶召開視像記者會,交代條例實施情況。數月前因舊居遭重建清拆搬到葵涌劏房的陳女士表示,特意等到租管條例實施後才簽訂租約,以為可以獲得更多保障,沒想到地產中介不但沒有使用差估署的標準租約,業主還繼續濫收水電費,「水費要15元一立方,比水務署規定高逾六成;每度電費則為1.5元,都係同之前一樣,冇跟返法例要求。」

明知業主違法 差估署不介入

劉女士一家四口現時以5,800元租住一個面積約100呎的荃灣劏房。她透過社工了解到新條例禁止業主濫收水電費用,故在條例生效後向業主提出以合法的方式收取水電費,業主卻聲稱不知道新條例,拒絕調整收費。

劉女士致電差估署求助,職員確認業主不按法例收取租戶水電費用屬違法行為,首次定罪將罰款1萬元,但職員卻拒絕介入。

劉女士說:「差估署唔肯介入調解,完全幫唔到我,我覺得求助無門。」劉女士唯有自行與業主理論,幾經交涉,業主才答應會再了解條例作調整。

估價署稱無收到涉違例個案

香港文匯報昨日向特區政府查詢,運房局及差估署回應指,法例生效起至上月28日,估價署(差估署)透過電話熱線、電郵、信件和辦事處櫃位等共接獲約1,500個有關劏房租務的諮詢。諮詢個案內容包括新法例的規定、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包括水、電)收費的付還、表格AR2的資料等。至今,估價署沒有收到涉嫌違反相關條例規定,或單位「規管租賃」需要租務調解服務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