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勢危急 特區政府引緊急法戰疫
【大公報記者 張志宏、吳俊宏】特區政府昨日公布,已將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通過訂立的《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規例》)刊憲,為特區政府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籌建醫院及隔離設施等提供法律基礎。有關規例昨日生效。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香港疫情已到了十分危急的情況,緊急法的運用,將為特區政府全力以赴抗疫開啟法律綠燈,也為中央全力以赴援港提供法律保障,奠定可行的法律基礎,有利於短時間內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遏制疫情。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目前的疫情形勢十分危急,疫情持續急速惡化,並可預見新冠肺炎的新增確診個案數目將繼續以幾何級數上升,已超出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能力範圍。香港的醫療系統、人力資源、抗疫設備及物資等,很快將不足以應付每日數目龐大的新增確診個案,屬於《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緊急及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
授權政務司司長批核
發言人指出,《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在顧及各種在《規例》中訂明的因素後,以書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許人士或項目毋須符合成文法則的若干規定(包括牌照、權限、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
發言人續說,《規例》將為中央政府為香港更有效迅速地提供必要緊急支援的提供法律框架。特區政府會負起抗疫主體責任,用好中央政府的支持抗疫。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只要市民大眾齊心,香港定必能戰勝疫情。
有利控制疫情擴散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本港疫情持續惡化,當前應該全力抗疫,今次引用緊急法訂立法規,是為政府全力抗疫開啟法律綠燈,也為中央全力以援港提供法律保障,奠定法律基礎。她認為,政府應該更靈活迅速地善用內地的支援及資源,包括藥物及抗疫設施,全速開展關鍵的防疫抗疫項目,短時間內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遏制第五波疫情。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香港醫療資源的過度負荷,已經到崩潰的邊緣,今次引用緊急法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正是「以法抗疫」的表現,通過豁免醫療團隊的人員、物資、裝備的認證,加速內地醫護人員來港協助,這樣非常有利於香港控制疫情的擴散,充分體現出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優勢。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表示,香港的醫療系統、人力資源、抗疫設備及物資等,很快將不足以應付每日數目龐大的新增確診個案,屬於緊急法下緊急及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
簡慧敏說,在新規例之下,內地的醫生、護士、支援人員可以來港照顧新冠病人,可以使用本地現時仍未註冊的藥物和設備,醫院和隔離設施亦可以免除各項牌照和規定,讓內地援港抗疫措施能發揮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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