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今放監 刪專頁剔內容 警方密切監察其言行及接觸者 若違法將採取行動

◆ 梁天琦今天出獄,警方已對他出獄後的行蹤作出風險評估,並會密切監察其言行和接觸的人物。圖為梁天琦(紅圈示)早前被押往法院應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蕭景源)「港獨」頭目、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大年初一晚旺角暴動案被判監6年,在石壁監獄服刑4年後刑滿,其身份今天變為釋囚。梁天琦是「港獨」代表人物,其當年提出的「光時」口號遺毒甚深,在修例風波期間更成為黑暴口號,並已在國安案件中被法庭確認含分裂國家之意。據了解,警方已對梁天琦出獄後的行蹤作出風險評估。雖然梁天琦家人昨日宣稱,將遵照法律意見,梁的Facebook專頁會於19日零時停止運作並移除所有內容,但警方將密切監察梁的言行和其接觸的人物,若發現有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違法行為,將適時採取行動。

現年30歲的梁天琦,因2016年農曆年初一「旺暴案」自2018年1月起還柙,同年6月被法庭裁定暴動罪成,連同他審訊前承認的襲警罪,合共被判監6年。他在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起初囚於Cat.B監倉,但2020年突然被調往最高設防級別的Cat.A(甲級囚倉),內裏裝有閉路電視監控,囚友絕大部分屬極度重犯。

其間,梁天琦曾就判刑提出上訴,2020年4月,上訴庭頒判詞駁回其上訴。上訴庭當時強調,暴動罪的判刑必須反映法律對維護公共秩序的決心,法律不容許公共秩序被人以暴力非法破壞或擾亂,而在涉及暴動罪的案件中,犯案者的個人理念並非求情理由,梁須繼續服刑。

死不悔改 獄中續播「獨」

2020年8月有報道指,有囚犯家屬透露,梁因服刑時向其他囚犯宣揚其反中亂港的政治主張被轉往甲級囚倉,惟梁繼續向其他囚犯宣揚其主張,質疑梁是否真心悔罪。

梁天琦家人昨日在Facebook發帖,呼籲梁的支持者毋須特意長途跋涉往石壁接他出獄,又指為保障梁天琦,將遵照法律意見,梁的Facebook專頁於19日零時起停止運作並移除所有內容。

據悉,由於懲教署及警方預計或有公眾人士接梁出獄,故將作出適當部署和安排。同時,由於梁天琦是「港獨」頭目,加上他在2016年1月參加香港立法會補選時提出「光時」口號,令他成為「港獨」和黑暴分子的「偶像」,也成為外國反華勢力的「寵兒」。

雖然梁當年犯案時香港國安法仍未出台,但梁的「港獨」主張遺毒甚深,警方不能排除仍有潛在的煽動效應。原本負責暴動案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以及國家安全處,對梁出獄後的風險作出評估,並會密切注視其接觸的人物以及言論是否違法,尤其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任何人一旦犯法,無論是出獄者還是任何在香港的人,特別是干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警方一定會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