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柱國評《立場》案:媒體不能慫恿別人犯法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政協常委何柱國昨就《立場新聞》高層被捕事件,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強調,「奉公守法是每一個市民都要遵守,新聞從業員不是無冕皇帝,不是穿上黃背心就可以任意妄為。警方是取得法庭的搜查令,到《立場新聞》展開搜查及拘捕涉案人士,警方是依從法律程序行事,不會貿貿然去拉人,法官都要依據證據才會簽出搜查令。」
何柱國稱,「我本身都做過新聞,新聞採訪一定要持平客觀,必須講事實真相,不可以做假新聞或煽動他人,例如早前有人指香港水域浮現二百條屍,此種假新聞是會害死人,亦有蠢人會相信,所以從事新聞工作者不能慫恿別人去犯法。」
「《香港國安法》條文清晰,任何人都要奉公守法,反修例期間有叫人去衝立法會,尤其媒體更不應叫人去犯法,咁係咪煽動行為呢?」何柱國反問「香港幾家電視台有否俾人告過?點解網台會呢,是否網台本身的紀律行為差啲?總之新聞從業員不是無冕皇帝,唔係做乜都得,凡事都要奉公守法,不可以穿了黃背心,就可以阻礙警察捉暴徒,任何新聞工作人員都要遵守傳媒的規則。」
何柱國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我不認為今次《立場新聞》事件對新聞自由有何影響,警方是經過調查,獲得法官簽發的搜查令,對涉嫌違法者作出拘捕,若果不犯法又怎會被警方拘控呢?他們可以在庭上為自己抗辯,待法官作出裁決。」何柱國強調,《蘋果日報》倒閉是因為黎智英犯了法,明知未經警方批准,而叫人上街遊行。至於《立場新聞》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涉及多個報道煽惑的文章,但無人叫佢結業,他們可以繼續㗎,早前表明無錢,要眾籌,原來銀行有六千多萬元存款,或者有可能牽涉外國勢力影響,現有待警方繼續追查金錢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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