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住暖即搬竇 過渡屋住戶徬徨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 文森)特區政府推出過渡性房屋政策,供長期輪候公屋和居住惡劣環境的基層市民入住,然而不少過渡屋租期短至兩年,居民「未住暖」就瀕臨「搬竇」的折騰。去年才入伙的首批社會房屋——深水埗「南昌220」項目,由私人發展商借出地皮,約8個月後要歸還,全體近90戶頓感徬徨失措。多名受影響住戶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沒料到入住過渡屋也難逃兩年一搬的厄運,情況與劏房「逼遷」無異。除了頻頻搬屋、子女被迫轉校外,他們也深切體會過渡屋租金釐定的政策,以及年年加租等安排,未有真正幫到基層市民累積財富。為喚起特區政府正視過渡性房屋政策的盲點,一班「南昌220」住戶正收集簽名,擬遞交予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希望政府完善政策。 

「同劏房相差太遠,現在居住環境改善不少,感覺舒服多了,走動的地方多了,小朋友都開心咗。」徐女士與丈夫及6歲半的女兒,於去年8月從荔枝角一間約130呎的劏房內,搬到「南昌220」約300呎單位,猶如是地獄與天堂的分別。徐女士憶述,「該劏房由一個大單位劏成三間房,我們住其中一間,廁所只有一個電視櫃咁大。」

南昌220」過渡屋住戶徐女士及6歲半女兒。(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位於深水埗的「南昌220」過渡性房屋項目,是由發展商提供地皮,交由社聯統籌發展全港首個以組合屋建成的社會房屋。(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歡喜搬大屋 恐再回劏房

徐女士表示,「南昌220」單位面積大一倍,起初只收取約4,000多元租金,比劏房還要低廉,女兒遂升讀附近小學,以為一切漸入佳境、可以安居樂業之際,噩耗突如其來:或許因為他們抽中「南昌220」時太興奮,沒有注意到該處租約僅兩年,明年8月租約期滿,他們未「住暖」就要搬。「住過好環境,日後若要住回劏房,感覺非常難受,好似從天堂落返地獄。反而未住過大屋,唔會有咁大落差。」

徐女士一家輪候公屋6年半,她相信距離「上樓」也不遠矣,惟如今卻卡在「兩頭唔到岸」困局中,「如果搬返劏房住,一年半載的租約,根本無房東願意租畀你;租約太長,又怕半路分配到公屋,搬來搬去處處都要錢。」

大人返工還可以將就,但徐女士的女兒已入學,轉校不是易事,「如果沒有安置,唯有在小朋友學校附近住劏房,小朋友返小學無耐,剛剛適應新環境交到朋友,如果明年轉校,之後分配到公屋又要轉到公屋區嘅學校,轉來轉去肯定非常唔好。」

位於深水埗的「南昌220」過渡性房屋項目,是由發展商提供地皮,讓社聯統籌發展全港首個以組合屋建成的社會房屋,為期5年。於2019年9月開展工程,去年7月竣工,翌月89戶、約162人遷入,但安頓不久便面對「逼遷」,徐女士批評該項目浪費不少時間於施工方面,「這項目本來有5年,去年8月先叫人入伙,之前3年時間浪費咗。」

加薪兩千元 加租一千元

徐女士表示,營運機構至今未有向住戶交代安置計劃,例如轉介住戶到其他過渡屋,「唔係話時間一到就叫我哋走,搬去邊?起碼要講聲我們知,個心都定啲。」

「南昌220」是香港首批過渡屋項目,徐女士一家先試先行,亦體會箇中一些未盡人意的政策安排,其中營運機構規定租金水平是住戶入息的25%,而且入住後一年便需要重新審查收入和調整租金,最受詬病。以徐女士一家為例,早前其丈夫獲加薪2,000多元,經收入審查後,被加租約1,000元,使她感覺似被瓜分勞動成果,「加薪2,000元,當中一半被用作交租。」

她認為過渡屋的租金釐定水平偏高,「規定住戶入息25%用來交租,對基層市民來說太高。而且一年檢討一次租金太頻密,如果我們年年加薪,就年年加租。」

搬來搬去嘥錢嘥力 買床買枱難留難棄

●劉生在過渡屋內添置了不少傢俬,直言難以再搬往狹小的劏房。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劉生打算集齊住戶簽名後,向特首遞交請願信。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南昌220」組合屋內有獨立廁所。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劉先生與太太以及17歲的兒子之前住在深水埗一間80呎、租金5,200元的劏房,當得悉成功申請入住「南昌220」時,劉先生與其他住戶人人帶着一臉喜悅搬入,但現在卻滿臉愁容。面對僅餘8個月的租約,劉先生表示:「營運機構曾叫我哋去申請元朗區的過渡性房屋,但搬過去兩年後又要再搬,搬來搬去唔知要損失幾多錢,好費力。」

再住回劏房新添傢俬難處理

劉先生指出,搬來搬去首要難題是如何處理現有的傢俬及大型電器。去年搬入「南昌220」時,他除了從劏房帶走電視櫃、一張飯枱及電腦枱外,還重新添置了大型傢俬,「如果到時(租約期滿)仲未上到樓,可能要住返劏房,我們現有的傢俬及大型電器到時放唔到,應該怎樣處理?到日後分配到公屋時,可能又要出錢購買新傢俬及家電,來來回回都是錢,對我們基層市民來說是一個重負擔。」

盼政府有「完美跟進」

劉先生認為,過渡性房屋政策原本是「德政」,但租約過短卻造成「擾民」。他表示,身邊不少朋友被選中入住過渡屋,但見到其遭遇後也卻步起來,「佢哋都覺得兩年(租約)太短,搬來搬去太麻煩,覺得住過渡屋仲麻煩過住劏房。」劉先生希望政策有個好的開頭,亦需要一個完美的跟進。

關注組織籲提供彈性續租

運輸及房屋局資料顯示,截至本月14日,已落成的過渡性房屋共有1,317個單位,而正動工興建及已啟動的項目將合共提供14,783個單位,但有關注基層住屋的組織指出 ,已落成的單位不少提供僅兩年的租約,故有可能要兩年一搬,甚或要返回劏房市場搵屋,促請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續租的彈性,亦希望特區政府介入支援受影響住戶。

短租約僅短暫止痛

已落成的近30個過渡性房屋項目,雖然租住期限普遍達5年或以上,但也有部分與「南昌220」一樣,租住期限只有兩年,例如聖雅各福群會在旺角豉油街營運的兩個項目「雅閣」及「雅軒」,以及救世軍營運的土瓜灣下鄉道「住+」等,租約期同樣僅兩年。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鍾惠賢對香港文匯報表示,過渡性房屋的合資格申請者平均已輪候公屋3年,若入住的過渡屋只有兩年租約期,約滿時或已先後輪候5年公屋,惟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增至5.9年,故不少過渡屋住戶完成首份租約時仍未獲編配公屋單位。她直言:「租約短的過渡屋只能短暫止痛,若未有銜接,他們可能又會返回劏房住,過返惡劣居住環境。」

她表示,「南昌220」的情況比其他過渡屋項目更糟糕,因為其他項目仍能酌情為住戶續租,而「南昌220」所在地皮是私人發展商借出,所有住戶期滿就要搬出,故更需要特區政府介入安置,例如將受影響住戶編配到其他過渡性房屋項目。「過渡屋最好安置到政府土地上。」根據資料,正動工及已啟用的過渡屋項目中,有20多個在政府土地及閒置校舍上興建。

至於是否應該延長過渡屋住戶的租約期,以免兩年一搬?鍾惠賢認為難以釐定合理租約期,「因為每戶情況不同,但希望可以對有住屋困難的住戶提供彈性續約安排,約滿需要遷出的住戶,政府需要提供合適支援。」

社聯:對搬遷戶有多項援助

統籌「南昌220」的社聯發言人昨日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該項目營運機構東華三院會積極為住戶提供協助,包括規劃搬遷財務安排,並為租戶尋找配對商討合租方案,同時協助他們申請其他過渡性房屋項目,包括與社聯等相關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連繫,以及招募合適新業主以提供另一相宜居住方案。

此外,住戶在儲蓄配對計劃下每月最高配對200元,即兩年若儲蓄4,800元,可同步獲配對4,800元,款項於約滿時發放作搬遷開支,義工並會協助搬遷及尋找二手傢具,且為合資格住戶申請各類緊急基金以解財困。

對有住戶表示加薪後遭調升租金,發言人表示每年會檢討一次租金,租金水平為綜援戶的租金津貼,在職住戶的租金為其收入25%。另外,租戶若有經濟及就業困難,可申請短期租金調整,一人至三人住戶租金由657元至1,971元不等,每三個月檢討一次,倘經濟情況改善便須繳交原應繳交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