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推動「一國兩制」下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資料圖片)

文/韓大元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也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價值。香港基本法作為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法律,確認和保障香港民主的發展,並為民主在香港的發展確立了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香港基本法所明確規定的「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以及所蘊含的均衡參與原則,是完善選舉制度和發展香港民主所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自回歸以來,在新的憲制秩序下,香港社會經歷了豐富的民主實踐,逐步探索出一條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朝着基本法確定的民主發展目標不斷邁進。

選舉制度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

選舉制度是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公民政治參與的表現形態。香港選舉制度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建構的特別行政區制度的一部分,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選舉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既是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體現,也是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體現,關繫到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選舉制度是香港民主體系的主要內容,也是國家民主制度的組成部分,包括行政長官、立法會等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中不同分支的選舉。此外,憲法和基本法還保障香港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如由香港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選出香港特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這些選舉制度和實踐均體現了香港政制民主特色,構成了「一國兩制」下香港民主發展的豐富內涵和多元形態。

均衡參與是推進香港民主的重要特色

回歸以後,香港民主發展進入了新紀元。在中央的主導下,選舉制度循序漸進向前發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分不斷提升,政制發展沿着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所設定的路徑逐步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涉及香港政制發展的有關決定中多次強調,香港民主與選舉制度的發展,應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體現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發展。

均衡參與原則的核心要義是,保證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政治參與,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均衡參與原則的意義主要在於:政治的均衡參與,符合香港基本法上的「廣泛代表性」的要求,有利於夯實特區政權的民意基礎,提升特區政權體系的管治權威;通過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均衡參與,能夠反映社會各界的不同意見和訴求,有利於減少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掣肘,維護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政治體制;香港社會的多元構成決定了香港社會階層、界別之間的利益差別和多樣化。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均衡參與,能夠充分表達並平衡各階層各界別的意志和利益,減輕社會撕裂,凝聚共識,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

為了回應社會各界對均衡參與的新的關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完善選舉制度,由原來的四大界別增至五大界別,通過對部分界別分組進行增設、削減、拆分和合併,共設立40個界別分組,從而實現選委會的席位和界別分組的數量雙雙增加,從而既體現選舉的廣泛代表性,又符合社會各界均衡參與的原則。

「愛國者治港」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核心要素

「愛國者治港」是完善選舉制度的根本原則,也是推進香港民主發展的根本保障。在發展民主的進程中,切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防範和化解威脅政權安全的風險,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了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在選舉委員會界別中新增第五界別「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會及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界別,強化了國家利益的代表;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候選人資格、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通過選舉委員會的產生和組成上的這些改革措施,確保選出具備管治能力的堅定愛國愛港者。

民主是人民的權利。發展香港的民主制度,必須遵循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保障香港居民依法行使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是新選舉制度的重要特徵。新選舉制度充分保障了基層等特定階層或群體的民主權利,包括婦女、青年等特定群體的選舉權,擴大了選民基礎。同時,新選舉制度更加側重選舉界別分組的均衡設置、選舉席位的合理配置和選舉方式的民主代表性,以實現選舉結構的優化和選舉制度的完善,而非純粹以合資格選民數量來衡量選舉民主程度。例如,新選舉制度將「個人票」改為「團體票」,優化選舉結構,提升行業代表性。

推動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的發展

在實現民主的共同價值過程中,各國人民有權根據本國歷史、文化與政治制度等特點,選擇適合本國的具體的民主發展道路,由此形成以多元文明為基礎的民主多樣性。民主是歷史的、具體的、發展的,各國民主植根於本國的歷史文化傳統,成長於本國人民的實踐探索和智慧創造。

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民主形態及其發展不僅豐富了中國民主制度內涵,也對世界民主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考與經驗。新選舉制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豐富了香港的民主實踐,體現了香港民主發展的特色。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實踐有利於豐富民主形態,提高民主質量,提升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符合香港基本法所明確規定的「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以及所蘊含的均衡參與原則,並推動「最終達致普選」目標的實現。

「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中的一個偉大創舉。堅定不移推動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對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具有深遠意義。

(作者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