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倡下年度完成23條立法

黎棟國期待下一個立法年度內完成23條立法。(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新民黨常務副主席、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今日(17日)接受港媒專訪時表示,希望在新一屆立法會首個立法年度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履行憲制責任,「俾中央一份好答卷」,又建議屆時草案要以顯淺易明文字表述,避免社會產生不必要疑惑與顧慮。

新一屆立法會任期明年1月1日開始,政府已表明將開展基本法23條立法,黎棟國相信立法會在首個立法年度內能夠完成立法,「23條唔算好複雜,好多普通法西方國家都有先例,澳洲、美國都有。」他說,按立法會會議常規,一條草案應在3個月內完成審議,只是以前立法會有阻力,連選主席程序也受到拖延,「新一屆立法會呢種情況唔會出現,大家議事論事,應該夠時間。」

黎棟國又指,2003年的條例草案已經對各項罪類有詳細描述,強調23條立法的框架非常清晰,並非白紙一張,但政府應在法律文字表述「下功夫」,以顯淺易明方式表達,避免社會產生不必要疑惑與顧慮。

黎棟國認同應在23條立法中,加入間諜罪和「仇恨罪」,原因在於目前香港有關間諜的條例屬「一戰」、「二戰」時期的產物,有需要更新條例以保護國家安全。他又指,現時新型傳媒上充斥散播仇恨的語言,理應訂立仇恨罪,保護全香港市民,並非單單保護官員和政府,但認為即使執行職務的人士受較全面的保護,也是合情合理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