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仔」准保釋下周四判刑 承諾今生今世不再違法

「Lunch仔」承諾今生今世不再違法。(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人稱「Lunch仔」的示威常客李國永,去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商場參與示威活動期間違反限聚令,早前承認控罪,原訂還押至下周四(16日)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感化及教導所等進一步報告。李國永今日(8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判獲准,法官陳仲衡確認保釋條件時,李國永答道「明白,我願意」,「今生今世都唔會再違法㗎喇」,「我已經反省過,多謝法官大人」。

李國永保釋條件包括2000元現金、其母自簽擔保5萬元、不准離港、逢星期一晚到青衣警署報到、準時出席所有精神科醫生、心理醫生、社工包括感化主任的跟進會面、準時食藥及不再違反限聚令。

19歲被告李國永承認於2020年4月28日在中環IFC L1層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當日商場內有超過20人聚集,有人呼叫口號及展示政治標語,警員聞訊後到場並設立封鎖線,惟被告在內共6人未有離去,因此被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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