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台黑暴分子連環恐嚇法官 法律界促港府嚴肅跟進

黑暴分子恐嚇法官的惡行無休無止,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及灣仔區域法院日前先後收到共四封恐嚇信。(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李斯哲 報道)黑暴分子恐嚇法官的惡行無休無止,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及灣仔區域法院本周二(23日)先後收到共四封恐嚇信,社交平台Telegram有自稱逃亡台灣的港人「何歡喜」不打自招,公開信件內容及承認責任。多名法律界人士今日(25日)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有關的恐嚇行為嚴重衝擊法治及司法獨立原則,並予以嚴厲譴責,認為警方應嚴肅跟進、仔細調查相關案件。

傅健慈譴責不法之徒接二連三以恐怖手段恐嚇法官。(資料圖)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嚴厲譴責這些不法之徒接二連三以恐怖手段恐嚇法官,並指他們目無法紀,挑戰國安法和本地法律,嚴重衝擊法治和法院的尊嚴,企圖破壞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罪大惡極,其心可誅。他指出,恐嚇法官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的規定,任何人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另外,該行為也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7條的「宣揚或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最高可處5至10年監禁。

傅健慈表示,港台之間雖然沒有引渡條例,但無論罪犯走到天涯海角,香港的執法部門仍有信心和能力破案,更可以依法通緝相關的罪犯,他們便會終生背上「逃犯」的罵名,流落異鄉,與在港親人隔絕,成為「二等公民」,受人鄙視。他敦促特區政府盡快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及展開香港與台灣的移交逃犯、引渡和司法相互協作的協議,共同維護港台兩地的法治、司法公義和人民的福祉。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資料圖)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這種恐嚇法官的行為,根本是有組織、有預謀,犯罪手段的程度也不斷在升級,手法也越來越恐怖,明顯是在威嚇所有審理涉及修例風波案件的法官,要挾他們不要將案件秉公辦理。如此做法,旨在刻意去挑戰香港的司法制度,並衝擊香港的司法獨立,企圖影響香港法庭的判決。而犯案人自恃身在台灣,香港與台灣之間現時也沒有任何引渡條例,犯案人認為自己肯定不用面對刑責,所以肆無忌憚在網上公開自己的犯罪行為。

龔靜儀指出,香港的司法是絕不會向惡勢力低頭的,今天司法機構已經宣布了一系列即時實施的政策,去堵截這類信件,相信隨着這一系列新措施的推行,司法機構所有法官都會繼續本着無畏、無懼的精神,去處理每一宗案件。她強調,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港台現時沒有引渡條例,不等於將來永遠也沒有,只要將來某一天港台之間成功訂立引渡條例,這種人始終會有被繩之於法的一天。

譚雪欣表示,政府必須要嚴正處理及跟進,防止更多恐嚇法官的行為發生。(資料圖)

全國青聯委員、選委會委員、執業律師譚雪欣表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法官基於法律原則、法例及案例對各種爭議獨立、持平、公正地作出裁決。有人使用不同方式恐嚇法官,以達到左右其判決或個人政治目的的行為絕對不能姑息,有關的恐嚇行為嚴重衝擊法治及司法獨立原則。她強調,法治及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政府必須要嚴正處理及跟進,防止更多恐嚇法官的行為發生。

譚雪欣認為,港府若未能及時採取行動制止恐嚇行為,會誘使更多人效仿,而且會變本加厲,就如「破窗定律」一樣,最後會導致恐嚇法官的行為慣常地發生,犯罪變得猖獗,歪風蔓延,司法機構的的獨立審判權受到嚴重衝擊,破壞香港的法治,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穩定。她敦促香港警方應該嚴肅跟進、仔細調查相關案件。假如發現有香港境內的人參與案件,必定要追究到底,緝捕嫌疑犯歸案,並嚴正依法處理。

丁煌表示,恐嚇法官屬於非常嚴重罪行。(資料圖)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執業大律師丁煌則表示,參與暴動後的暴徒逃離香港,在異地延續反中亂港的罪行,意圖顯然就是為了破壞「一國兩制」的實施與攻擊「國家安全」,而恐嚇法官屬於非常嚴重的罪行,這次事件的背景更是針對國安法指定法官,有目標地由海外輸入恐嚇。他認為政府需要嚴肅處理此事,維護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