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燒烤場扮C類 17人被捕

涉事無牌燒烤場違規經營達18年,場外各處有警告橫額提醒切勿光顧。香港文匯報 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荔枝角九華徑無牌經營十多年的燒烤場,衍生出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等諸多問題,更在疫情下變本加厲擴張營業,執法部門雖多次檢控及打擊,但燒烤場無視法治照樣經營。前晚,警方與食環署人員對兩間無牌經營食物業的燒烤場展開第四次大舉掃蕩,發現場內有超過800人。警方封場3小時,逐一登記職員及顧客資料。由於涉事無牌燒烤場無食肆、製造食物及消防等牌照,更向食客謊稱是C類食肆,警方以欺詐、無牌經營食物業及違反「限業令」等罪名拘捕負責人及職員共17人,又向727名顧客發出警告,及向82人發出「犯聚」告票,共罰款41萬元。食環署及警方呼籲,巿民切勿光顧無牌燒烤場所。

●警方拘捕無牌燒烤場17名負責人及職員帶署。

根據香港法例,燒烤場一般需要申領3類牌照,一為食肆牌照,二是如場內有提供醃製食物,就需要食物製造廠牌照,三為如場內有提供新鮮或冷凍肉類,需要申請新鮮糧食店牌照。九華徑兩個燒烤場運作10多年,但一直未有申領有關牌照,近年更大肆擴張,而燒烤場所產生的氣味、噪音、光污染等問題影響附近居民,假日時荔景山路兩旁泊滿違規車輛,影響巴士出入及救護車上落瑪嘉烈醫院。

場外有橫額 提醒勿光顧

針對有關的燒烤場無牌經營等情況,執法部門多次採取執法行動及突擊拘控。今年1月至今,警方聯同食環署對上址無牌燒烤場共進行了4次聯合執法行動;由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食環署向該兩個燒烤場負責人共提出42宗檢控,包括26宗拘控。就已被定罪的個案中,最高及平均罰款分別為50,000元及18,346元,其中有8名被告更被判囚4個星期,但燒烤場一直未有關閉。

近日,有關部門在燒烤場外懸掛「切勿光顧九華徑無牌燒烤場!違例者將被檢控!」的警告橫額,提醒市民切勿光顧。

警方昨日表示,涉事的無牌燒烤場並沒有相關食肆、製造食物及消防等牌照,更在疫情嚴峻期間罔顧防疫規定,對公眾健康及安全造成一定風險,加上燒烤場經營時所發出的燒烤氣味及噪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及導致附近一帶交通造成嚴重阻礙,警方遂於前晚8時出動6輛警車,聯同食環署人員,根據餐飲業務處所《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的規定和指示,對九華徑兩間燒烤場展開執法行動。

●警方分別向燒烤場內違反「限聚令」的82名食客發告票及727名食客發警告。

顧及有人受騙 727客僅警告

據現場消息指,當時場內人頭湧湧,每個場內有逾300名顧客。有顧客稱,警員表示場地屬無牌經營,群眾聚集相隔距離少於1.5米又多於4人,違反「限聚令」。由於涉事無牌燒烤場向食客謊稱為C類食肆,可以6人一枱,故警方向場內一枱6人以下、4人以上的727名食客僅發出警告,但就向多於6人一枱的82名食客發出了「犯聚」定額罰款通知書,每人罰款5,000元。警方還在燒烤場附近發出18張交通定額告票通知書,及拖走一輛對道路造成嚴重阻塞的私家車。

行動中,警方以涉嫌「欺詐」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拘捕17名燒烤場負責人及職員,而兩名負責人另涉嫌「無牌經營食物業」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食環署拘捕。該十七名燒烤場負責人及職員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昨日呼籲巿民切勿光顧無牌燒烤場所,違者可被票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而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