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首堂國安法課程 唐英傑案納教材

浸會大學首堂國安法課程由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范凱傑大律師面授。(fb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港大專院校在香港國安法下須推行國安教育,率先將國安教育納入必修課程的香港浸會大學,首堂課堂昨日(26日)由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范凱傑大律師面授,有逾百位學生參與,校方高層亦有到場旁聽。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fb專頁發文指,范凱傑兼任粵港澳大灣區香港社會法律交流聯會會長,過去曾於律政司工作。他在課堂上,以200多張簡報反覆向學生提及國安法的四種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強調,香港國安法旨在提高市民對國家的安全和守法意識,維持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促進香港繁榮穩定,並重點提到此為各大專院校的責任。

范凱傑提及國安首犯唐英傑案件、「12逃犯」案、「美國隊長2.0」馬俊文案等案件,向公眾釐清了帶有分裂國家意味的字眼,如「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足以觸犯香港國安法。他又舉出馬拉松選手裝束等例子,指即使沒有任何行動,但衣着有該口號亦屬於高風險行為。他說,把這些個案納入教材,希望讓學生全面了解國安法。

有學生問及國安法在港實施後的法律地位,范凱傑表示,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如果同香港法律有衝突,國安法會凌駕於香港法律之上。他強調,人權、言論自由在西方亦非絕對,而對於觸犯國安法的定義,他重申犯罪由行為及造意(即思想犯罪)構成,而控方於所有刑事案件中必須證明犯罪者有「造意」,方能定罪。

浸會大學的國安法課程雖不計學分,但學生需在21日內閱讀指定材料,並在20道選擇題中答對16題「合格」方可畢業,期間學生能重複進行測試,直至合格為止。

浸大今年7月率先公布新學年起開設國安教育「聯通課程」,校方規定今年9月起入學的本科新生,須修畢 2小時的「國安法教育」面授課堂方並合格方可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