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社評|完善法律打擊網絡欺凌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代表昨日在立法會議員陪同下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控訴針對該公司、旗下藝人及廣告商的網絡滋擾、威脅、恐嚇等惡行沒完沒了,要求警方採取執法行動。這是TVB再次向警方求助,足見問題的嚴重性。特區政府除了加強執法,也應考慮進一步完善打擊網絡犯罪的法律,以維護港人的權利、保障香港良好的營商環境。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好惡,月旦電視台節目或對藝人評頭品足本來不足為奇,但香港的實際情況要複雜得多。亂港勢力煽動仇恨,撕裂社會,支持政府或警方的個人或團體,遭到無所不用其極的打擊抹黑。從前年黑色暴亂開始,網絡「起底」被武器化,滋擾、恐嚇無日無之。香港落實國安法後,街頭暴力已經基本消失,但軟暴力、軟對抗仍在。

就TVB個案來看,之所以遭到網絡欺凌,很大機會是因為其堅守新聞專業、拒絕向極端勢力妥協的立場。事實上,針對該公司的抹黑打壓,持續時間之長、範圍之廣、力度之大,說明背後不只是普通網民的情緒宣洩,很可能是有組織、有預謀、有策劃的政治攻擊。

過去兩年來,TVB已多次向警方報案。例如,去年九月警方拘捕一名TVB「內鬼」,涉利用職務之便,在網上討論區散播煽動他人進行刑事毀壞言論。今年七月,再有兩人被捕,分別涉嫌「串謀刑事恐嚇」、「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及「煽惑他人襲擊並造成身體實際傷害」。這些執法行動表明,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不能作為免於刑責的擋箭牌,一旦過界,就要承擔法律後果。

但顯而易見的是,類似網絡欺凌非但沒有收斂,反有不斷惡化之勢。TVB公司形容網上煽動抵制行為基本上每日都會發生,對該公司客戶及藝人作出無差別網絡欺凌,造成精神傷害及經濟損失,亦對香港營商環境造成破壞,影響香港的社會穩定。因此,從長治久安的角度,除了需要警方嚴格執法,同時也有必要考慮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以堵塞漏洞。

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賦權私隱專員就網上起底等行為展開刑事調查、檢控及移除起底內容。但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有關法律只針對個人,對商業機構暫未有保障,期待下屆立法會可以展開研究立法。另一方面,輿論強烈要求特區政府立法打擊網絡謠言、假新聞,這方面或可涵蓋對商業機構的惡意詆毀、杯葛等行為。無論如何,這種針對個別公司的網絡打壓情況,必須得到有效的遏阻。

透過現象看本質,這些沒完沒了的網絡欺凌行為其實是前年黑暴的餘緒,說明反中亂港勢力雖然遭到沉重打擊,但仍死心不息,在暗中蠢蠢欲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寧,香港還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