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煽暴煽仇 涉違國安法

(大公報 記者 龔學鳴)涉嫌美化黑暴、挑起仇恨的影片《少年》,日前首度公布預告片,當中更疑似標榜「香港不能公映」來炒作。近日該片竟獲提名金馬獎「最佳新導演」及「最佳剪輯」。

有電影工作者認為,該片充斥暴徒掟燃燒彈襲警畫面,旨在美化暴力,嘩眾取寵,根本是在藉黑暴進行炒作。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影片大量片段涉嫌煽暴、縱暴,或涉嫌觸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即使影片不會在香港放映,但只要有製作過程在香港完成,國安法便適用於該電影及相關人等。

特區政府今年6月修訂的《電影檢查條例》定明,如上映影片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但以黑暴為背景的影片《少年》,片中不乏暴徒使用燃燒彈襲擊警察,以及煽動仇恨的內容,涉嫌企圖將暴徒「英雄化」。《少年》預告片標示「香港不能公映」。

高志森批評嘩眾取寵

大公報記者翻查資料發現,該片導演兼編劇任俠、編劇兼監製陳力行曾在不同場合抹黑香港國安法。任俠今年7月接受台灣一媒體訪問時聲稱,國安法的頒布及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指引,像是情緒式報復,又聲稱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全方位發生變本加厲的惡化,放映環境一定會愈來愈不理想云云。而陳力行今年1月曾在本地某報刊發表一首題為《要麼你就拉埋我》的詩,當中每句話的首字,可串連成「國安法可恥,釋放政治犯」。當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曾批評其「藏頭露尾」。

著名導演高志森認為,該片企圖利用修例風波時的政治環境美化暴力,但對當時暴徒向市民行私刑、「裝修」店舖等行為視而不見,是一部嘩眾取寵的影片,毫無藝術價值。他指出,任何在香港放映的電影都需要申請播放牌照,若製作團體未有嘗試申請,就聲稱電影不能在香港公映,說明他們選擇這一題材與主題進行創作,根本就是炒作。

大律師龔靜儀指出,電影內容旨在挑起香港青年對警察及特區政府的仇恨,涉鼓勵年輕人模仿影片中的人物及暴力的抗爭方式反對政府,涉嫌策劃以電影播放的方式作為非法手段,旨在推翻中央或特區政權機關。即使電影在境外播放,只要製作期間的任何步驟是在香港發生,且「犯罪結果」會發生在香港,香港國安法對這部電影及相關人士便是適用的。

法律學者:觀看下載或違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預告片中有大量片段涉嫌煽暴、縱暴,可見創作團隊對於這部影片不能在香港公映的原因是心知肚明,他們的行為或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同時提醒市民,通過任何渠道觀看、下載該影片亦有可能違法,呼籲大家積極維護國家安全及特區的繁榮穩定,避免被不法分子洗腦。

荼毒青年|警籲市民防「軟對抗」洗腦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曾表示,黑暴已經大大削弱香港人的守法意識,且香港近年出現犯罪年輕化的情況,而「港獨」分子並沒有完全放棄,仍然死心不息,繼續利用媒體、文化藝術、刊物等不同的「軟對抗」方式,進行鼓吹及滲透,灌輸「港獨」思想。

拍片播「獨」非藝術自由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也在近日表示,本港現時治安情況平穩,但一些別有用心、立心不良的人仍然蠢蠢欲動,以「軟對抗」的方式,透過雜誌、短片、文化藝術等方式播「獨」,以圖煽動他人。警方將加強情報搜集工作,擴大情報網,包括警方每日均會在網上留意是否有人作出煽動行為、發出煽動訊息。

大律師龔靜儀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這些自由不是絕對的,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並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特區政府依法遏止所有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行使所謂的藝術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違法行為,完全合情合法,有理有據。

公信力減|金馬獎捧「獨」 被人唾棄

近年金馬獎不時提名一些涉嫌宣揚「港獨」、「台獨」的影片,甚至向它們頒發獎項。在2018年的第5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上,「最佳紀錄片獎」頒給了紀錄太陽花學運的影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導演傅榆上台發表獲獎感言時,公開發表有「台獨」傾向的言論,使金馬獎蒙上陰影。次年,不少內地及香港電影工作者紛紛宣布退出該屆金馬獎評選,原本擔任該屆金馬獎評審團主席的香港導演杜琪峯也向主辦方提出辭職。

今屆金馬獎入圍名單中,除《少年》外,另一部與香港黑暴有關的影片《時代革命》,亦獲得最佳紀錄片提名。影片中不乏暴徒破壞立法會大樓、理大暴動等暴力畫面,而該片導演正是曾拍攝《十年》等「獨」片的「黃絲」導演周冠威。

著名導演高志森表示,金馬獎近年來逐步淪為政治工具,為「港獨」、「台獨」勢力服務,為宣揚恐怖主義的紀錄片提供播放平台,是一種墮落,也完全背離了紀錄片應當尊重客觀事實的基本要求。長此以往,對於獎項的公信力及影響力將大打折扣。